| 發布機構 | 商務部 海關總署 | ||
| 文件號 |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58號 | 制發日期 | 2025-10-09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對下列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一、鋰電池相關物項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包含電芯和電池組)(參考稅則號列:85076000)。
(二)3B901.a.用于制造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的設備:
1. 卷繞機(參考稅則號列:84798999);
2. 疊片機(參考稅則號列:84798999);
3. 注液機(參考稅則號列:84798999);
4. 熱壓機;
5. 化成分容系統;
6. 分容柜。
(三)3E901.a.用于生產3A001項所管制物項的技術。
二、正極材料相關物項
(一)3C901.a.1.壓實密度大于等于2.5 g/cm3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鐵鋰正極材料(參考稅則號列:28429040)。
(二)3C901.a.2.三元正極材料的前驅體相關物項:
a. 鎳鈷錳氫氧化物(參考稅則號列:28539030);
b. 鎳鈷鋁氫氧化物(參考稅則號列:28539050)。
(三)3C901.a.3.富鋰錳基正極材料。
(四)3B901.b.用于制造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的設備:
1.輥道窯;
2.高速混料機;
3.砂磨機;
4.氣流粉碎機。
三、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
(一)3C901.b.1.人造石墨負極材料。
(二)3C902.b.2.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負極材料。
(三)3B901.c.1.用于生產石墨負極材料的造粒工藝設備:
a. 造粒容積大于等于5 m3的立式造粒釜;
b. 造粒容積大于等于5 m3的連續造粒釜。
(四)3B901.c.2.用于生產石墨負極材料的石墨化設備:
a. 箱體爐;
b. 艾奇遜爐;
c. 內串爐;
d. 連續石墨化爐。
(五)3B901.c.3.用于生產石墨負極材料的包覆改性設備:
a. 容積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設備;
b. 容積大于60 m3的噴霧干燥設備;
c. 桶體直徑大于0.5 m的化學氣相沉積(CVD)回轉窯。
(六)3E901.b.用于生產石墨負極材料的工藝及技術:
1. 造粒工藝;
2. 連續石墨化技術;
3. 液相包覆技術。
出口經營者出口上述物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的相關規定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許可。
出口經營者應當對報關商品的真實性負責,加強出口物項識別,屬于管制物項的,必須在報關單備注欄中注明“屬于兩用物項”并列明兩用物項出口管制編碼;不屬于管制物項但參數、指標、性能等接近的,必須在報關單備注欄中注明“不屬于管制物項”并填寫具體參數、指標。對上述填報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性存疑的,海關將依法質疑,質疑期間出口貨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同步予以更新。
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25年10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