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 ||
文件號 | 財辦建〔2025〕20號 | 制發日期 | 2025-05-07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支持,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3〕117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2025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要求,深入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工信部聯企業〔2024〕239號),扎實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
二、重點任務
(一)圍繞企業需求,突出轉型實效。精準把握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實際需求,剖析“不愿轉、不敢轉、不會轉”深層次原因,靶向施策推動中小企業圍繞研發、生產等關鍵環節開展深度改造。要把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作為助企紓困和提升競爭力的關鍵舉措,助力企業在創新、市場、提質、降本、增效、綠色、安全等方面實現價值提升,切實增強企業獲得感與競爭力。
(二)供需雙向發力,強化專業供給。以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需求為導向,重點遴選、培育一批既懂行業又懂數字化的服務商,針對性開發一批行業屬性強、賦能效果優的“小快輕準”解決方案,市場化、常態化支撐細分行業中小企業開展高質量數字化轉型。
(三)鼓勵探索創新,加強路徑引領。以試點工作為契機,重點鼓勵和支持人工智能、數據要素等新技術、新要素,以及“鏈式”轉型、集群園區轉型等新模式在中小企業的探索應用,以產業真實場景充分驗證前沿技術、模式賦能中小企業提質增效的可行路徑,系統性發掘一批場景適配好、賦能價值高的創新實踐。
(四)強化機制創新,夯實要素保障。鼓勵試點城市立足特色優勢,圍繞組織領導、政策協同、資金支持、服務供給等領域,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新路徑、新方法,形成一批務實管用、精準適配、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創新舉措,進一步強化人才、資金、數據等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要素保障,形成長效機制。
(五)加強經驗總結,持續優化舉措。省級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試點工作的動態跟蹤與經驗總結機制,推動試點城市加強互學互鑒,定期梳理并深入分析前兩批試點推進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創新模式以及遇到的困難與挑戰,形成“實踐-總結-反饋-優化”的工作閉環,將總結的經驗及時應用于后續工作部署和政策舉措的優化完善,不斷提升試點工作的針對性與時效性。
三、支持對象
2025年將選擇34個左右的城市開展第三批試點工作,試點城市應為地級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區)的省會城市、其他地級市,直轄市所轄區縣。已納入前兩批試點范圍的城市不得重復申報。第三批城市試點實施期兩年,自實施方案批復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點行業。試點城市應堅持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促進戰略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并重,在計算機和通信電子設備制造、通用和專用設備制造、汽車制造等制造業重點行業(參考附件2)中選擇具體細分領域開展數字化轉型試點,選取的細分行業應符合國家區域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導向,體現自身產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具有產值規模較大、中小企業集聚度較高、改造潛力較深、改造后效益提升明顯的特征,避免分散。要結合不同行業特點,深入梳理行業共性改造需求,分業分級推進試點企業的數字化改造。
(二)聚焦重點企業。試點城市要在確定的細分行業中,選擇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的中小企業作為本次數字化改造的重點對象,要優先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規模以上(以下簡稱規上)工業中小企業納入改造范圍。重點推動企業開展生產過程、產品生命周期和產業鏈供應鏈等關鍵業務環節的深度數字化改造,推進數據采集、場景集成和系統互聯互通。因地制宜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在研發設計、視覺質檢、參數優化、能耗管理、智能分揀等場景中的應用。各地區試點城市被改造企業數量及改造后應達到的數字化水平按照《通知》執行。
(三)擴大復制推廣。試點城市要選擇若干基礎條件好、轉型效果突出、投入產出比高、可復制性強的試點企業作為轉型樣板,引導同行業企業“看樣學樣”。要促進服務商聚焦細分行業領域專精特新發展,打造一批高度適配細分行業中小企業轉型需求的“小快輕準”數字化技術產品和解決方案,總結面向細分行業的專業化轉型路徑,加強宣傳推廣。實施期滿時要實現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細分行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應改盡改”(每個細分行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比例應達到90%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數字化水平均應達到二級及以上);規模以下(以下簡稱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愿改盡改”(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的比例應實現明顯提升)。試點城市對試點企業、服務商的遴選管理要做到對各類所有制一視同仁、公平競爭、充分開放。
五、組織申報
申報試點城市的省(區、市),由省級財政部門聯合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擇優選定擬申報的試點城市,并向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統稱兩部門)報送推薦函。
為進一步支持經濟大省挑大梁,更好發揮其帶動和支柱作用,加強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底,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超過15000家的省份(包括廣東、江蘇、浙江、山東、河南、安徽、福建、湖南、湖北、江西、四川、河北等12個省份),本次試點可最多推薦2個城市,推薦排名不分先后。其他省(區、市)最多推薦1個城市。
省級財政部門及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需做好試點城市的組織和推薦工作,對于擬申報試點的城市應按要求編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方案(模板見附件1),需包括城市現有工作基礎、工作目標、具體實施內容、資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責任分工等內容。實施方案應充分總結分析前兩批試點城市的實踐經驗和問題,明確如何在本次工作中繼承有效做法、持續優化舉措,提高方案的針對性和可行性。同時,已納入前兩批試點范圍的城市需對照兩部門批復的實施方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并將作為第三批試點城市遴選參考。上述資料由省級財政部門聯合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和PDF版(光盤刻錄)及推薦函各一式兩份,于2025年5月20日前報送兩部門。
資金分配和使用、績效管理、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將按照《通知》要求執行。各試點城市需加強對中央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堅決杜絕將已改造完成項目包裝成試點期間新項目等“新瓶裝舊酒”情況,嚴防套補騙補、截留挪用以及其他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同一改造項目不得重復申請不同類別的中央財政資金。后續試點工作實施過程請同時參考最新版《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指南》。
聯系方式: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010-68554882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010-68205301
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5年5月7日
附件:
1.2025年XX省XX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方案(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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