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財政廳 | ||
文件號 | 蘇科資發〔2025〕53號 | 制發日期 | 2025-03-05 |
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財政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設高水平科技強省,2025年度省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計劃將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科技創新開放合作需求,重點支持重大科技開放合作平臺建設以及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港澳臺地區等的產業研發創新合作,提升全省開放創新水平,為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撐。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及申報條件
(一)重大科技開放合作平臺建設項目
1.國際大科學計劃推進項目
深入踐行國際科技合作倡議,支持有關國際大科學計劃重要承載機構建設高水平國際科技合作機制、提升創新能力和任務承擔能力、開展高質量聯合科學研究、加強高層次國際科技與人才交流。定向組織申報,經專家論證,按任務需求給予一定資金支持。鼓勵相關設區市、縣(市)、高新區等共同支持。
2.境外重大研發機構建設項目
支持我省在境外建設的重大研發機構,依托境外創新環境和高端人才,開展高質量跨境研發與成果轉化等創新活動。定向組織申報,經專家論證予以支持。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300萬元。
3.省地共建跨境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建設項目
支持地方重點引進境外一流高校、科研機構及跨國公司等在我省建設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跨境技術研發和轉移業務,促進境外先進技術成果在我省實現有效轉化和產業化。申報主體為企事業單位,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
申報條件:機構有優質穩定的境外合作渠道;有較好的專業團隊、滿足業務要求的工作條件、明確的跨境技術研發和轉移服務章程和業務發展規劃;有一定的跨境技術轉移服務收入或相關業務投入;已獲地方有關部門簽約重點支持和地方資金投入。
(二)“一帶一路”創新合作項目
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支持面向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和海外應用示范,促進我省技術或產品走出去,推進創新能力開放合作。優先支持國家級“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與海外共建單位聯合開展科學研究、先進適用技術示范推廣和轉移轉化。加強支持與中東歐國家科技創新合作。主要外方合作機構所在國應為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國家名單參見中國一帶一路網國別專區欄目)。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申報項目須在合作方所在國實現應用示范。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8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江蘇方總預算的50%。
(三)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
聚焦我省重點產業創新需求,支持面向港澳臺地區開展跨境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助力共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優先支持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的,必須聯合至少1家江蘇企業參與。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8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江蘇方總預算的50%。
(四)雙邊創新合作項目
1.落實我省與新加坡、挪威、以色列簽署的科技合作協議或諒解備忘錄,聚焦雙方確定的重點領域,共同支持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優先支持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申報。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8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江蘇方總預算的50%。根據省科技廳與相應國別計劃主管部門共同商定的征集計劃,申報通知另行發布。
2.圍繞我省重點產業創新需求,支持與創新型國家產業技
術創新能力強的機構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助力共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優先支持與德國、英國、芬蘭、荷蘭、澳大利亞、日本等與我省簽有合作協議的國家合作。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的,必須聯合至少1家江蘇企業參與。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合作國別不包括新加坡、挪威、以色列。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8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江蘇方總預算的50%。
二、有關要求
1.確保申報單位與境外合作機構符合要求。項目申報單位須為2023年12月31日前在江蘇省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重大科技開放合作平臺建設項目可放寬注冊時間要求),項目負責人須為項目申報單位在職人員。鼓勵科技領軍企業、外資企業按照要求積極申報相關項目。對于“一帶一路”創新合作項目、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雙邊創新合作項目,項目的主要境外合作機構不得是項目申報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或研發機構,不得是外資在境內設立的企業或研發機構,不得是在境外避稅地設立的殼公司,項目不得是企業集團境內外分支機構之間的合作。
2.提供規范的合作協議等核心支撐材料。“一帶一路”創新合作項目、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雙邊創新合作項目的境內外合作雙方機構就合作項目已簽署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書等文件,且項目境外方負責人須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機構與境內申報單位開展合作。合作協議等文件應內容規范,簽字、蓋章、簽署日期及簽約各方代表的姓名、職務等信息齊全有效,各方職責分工及知識產權條款具體明確。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如有境內合作單位,申報單位也需與境內合作單位簽署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書。申報時僅有合作意向書的項目,獲得立項后須在簽訂項目合同時提供正式的合作協議文本。省地共建跨境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建設項目應提供具有境外合作渠道、獲地方簽約重點支持和地方資金投入等方面的相關佐證材料。
3.切實執行限額申報等相關要求。對于本年度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計劃項目,每所高校限報5項,每家科研機構限報2項。
除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外,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省科技計劃項目(定向組織、“揭榜掛帥”項目除外)。有在研省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本年度省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計劃項目。
有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2025年省科技計劃項目(“揭榜掛帥”、定向組織項目除外)。同一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省科技計劃項目。
不得將同一項目(依托同一建設內容、同一關鍵技術等同一核心內容編制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重復或同時申報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項目。凡屬重復申報的,取消立項資格。
4.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和個人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其他社會領域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的,將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項目合作內容和方式應符合我國及各合作機構所在國家(地區、國際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和科技倫理相關規定。研究涉及人體、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等屬于《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國科發監〔2023〕167號)第二條所列范圍科技活動的項目,應按要求進行科技倫理審查。
5.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應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并會同同級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省科技廳將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對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情況進行抽查。本計劃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內容的需作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項目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查。
6.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認真落實省科技廳黨組關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有關工作要求,嚴格遵守“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規定,堅決把好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關口。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省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7.鼓勵項目申報單位采用租賃或共享專用儀器設備,對確有需要利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本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項目,申報單位應說明所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必要性并承諾遵守查重評議、開放共享等有關規定要求。
三、其他事項
1.啟用江蘇數字科技平臺。2025年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將依托江蘇數字科技平臺組織實施。根據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要求,江蘇數字科技平臺統一使用蘇服碼賬號登錄。沒有蘇服碼賬號的單位、個人,需在江蘇政務服務網進行注冊。首次登錄江蘇數字科技平臺的單位和個人用戶,需輸入原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賬號信息進行綁定,經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項目申報;沒有原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賬號的用戶不需綁定。
2.實行無紙化申報。申報材料在江蘇數字科技平臺(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報階段一般不提供紙質版申報材料(定向組織項目須在申報階段同步提交7份紙質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承諾書打印掃描后,以附件形式上傳,其他項目附件材料應傳盡傳。項目主管部門將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及項目主管部門科研誠信承諾書(均為紙質,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后統一報送至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75號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
3.網上申報材料是后續形式(信用)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經項目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2025年擬立項目將在江蘇數字科技平臺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最終確定立項的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通知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紙質申報材料通過江蘇數字科技平臺“打印項目申報材料”打印,按封面、單位信息表、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紙質材料和網上提交的內容須完全一致。
4.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6日17:30,項目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7日17:30,推薦項目匯總表及項目主管部門科研誠信承諾書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8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5.項目申報原則上實行屬地化管理,由設區市、縣(市)及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部省屬本科高校的項目申報由高校自主審核推薦。
聯 系 人:省科技廳對外合作處 任曉慧 陶飛
聯系電話:025-57711715 025-57719873
聯 系 人: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 李彬 趙陽
聯系電話:025-85485926 025-85485966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25年3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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