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 ||
文件號 | 商救濟進一局函〔2025〕31號 | 制發日期 | 2025-02-17 |
各利害關系方:
2025年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2025年第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復審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現就該案調查問卷發放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案調查問卷分為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國內生產者、國內進口商三類(見附件)。有關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時限詳見各問卷。
二、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國內生產者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國內進口商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
三、本通知發出之日即為問卷發放之日,利害關系方應按要求在各問卷規定時限內如實填寫并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
四、調查機關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 etrb.mofcom.gov.cn)向登記參加調查的利害關系方發放調查問卷。其他利害關系方也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案件動態欄目(網址為http://trb.mofcom.gov.cn)或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http://www.cacs.gov.cn)下載問卷。
五、各利害關系方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 etrb.mofcom.gov.cn)提交答卷的電子版本,并同時提交答卷的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保持一致。各利害關系方在本次問卷發放或答卷過程如有疑問,可向本次調查的經辦人員咨詢。
聯系電話:(010)65198435、65198176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1.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
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 外國(地區)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pdf
2.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
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 中國生產者調查問卷.pdf
3.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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