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 ||
文件號 | 工信廳聯節函〔2024〕347號 | 制發日期 | 2024-09-11 |
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標準化技術組織、標準化專業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組織和推薦一批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采信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F組織征集相關研究課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優先聚焦鋼鐵、電解鋁、水泥、化肥、氫、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電石、甲醇、鋰電池、新能源汽車、光伏和電子電器等重點產品,以及其它市場需求迫切、供應鏈帶動作用明顯的工業產品。
二、具體要求
(一)研究內容
梳理重點工業產品所在行業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管理,產品碳足跡管理、評價標準及應用情況。結合我國實際,研究提出所在行業領域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體系,擬研制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預期實施效果等。
(二)技術要求
制定的標準知識產權清晰,標準名稱統一命名為《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具體產品》,標準技術內容與國家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保持協調一致。
三、工作程序
(一)組織推薦。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標準化技術組織、標準化專業機構(以下統稱推薦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或領域工業產品標準研究課題推薦工作,提出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研制建議,編制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研究報告(見附件)。有關材料請于2024年9月30日前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二)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力量對標準研制清單進行擇優遴選,確定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研制清單。對列入研制清單范圍的,推薦單位應盡快組織研究,并于2024年11月1日前報送標準文本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三)成果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通過組織專家評審、公示等程序確定并發布團體標準推薦清單。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采信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四、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010-68205361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郵編100804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010-65645624
國家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
010-68505525
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
010-82262650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4年9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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