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 ||
文件號 | 工信廳科函〔2024〕257號 | 制發日期 | 2024-06-28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部管社會團體,有關標準化專業機構:
為落實《2024年工業和信息化標準工作要點》,大力發展團體標準,推進先進團體標準應用實施,現組織開展2024年工業和信息化百項團體標準應用推廣典型案例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以及產業技術聯盟等(以下統稱社會團體)正式發布實施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團體標準。申報的團體標準應用推廣項目應當聚焦推進新型工業化主題,在推進產業鏈強鏈補鏈延鏈、強化新興產業、布局未來產業、升級傳統產業、夯實產業基礎、推動產業國際化發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至少實施推廣6個月以上(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
重點遴選具有創新性、先進性和國際性的團體標準應用推廣項目,主要包括:
(一)填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空白的創新性團體標準;
(二)技術指標全面嚴于或優于現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先進性團體標準;
(三)具有國際領先水平,同步推進國際標準制定的國際性團體標準。
二、申報材料
(一)團體標準應用推廣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
(二)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蓋公章復印件;
(三)申報期內在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查詢的社會團體信用情況證明;
(四)團體標準發布文件正本(或蓋公章復印件);
(五)正式發布的團體標準文本;
(六)團體標準應用情況證明(見附件2,應用單位需加蓋公章);
(七)已轉化為國際標準的團體標準,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有請提供)。
三、申報程序
(一)團體標準應用推廣項目由社會團體自愿申請,經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業協會等部標準化工作受托機構(以下統稱推薦部門)推薦,向我部申報。我部管理的社會團體,以及屬于社會團體性質的部標準化工作受托機構可直接向我部申報。
(二)社會團體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同時提交2項及以上團體標準的社會團體,應結合團體標準的整體應用和實施推廣效果,按申報優先級排序。
(三)推薦單位應結合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情況,組織做好團體標準應用推廣項目的申報工作,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把關。
四、報送要求
申報材料的接收、整理和匯總等工作委托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承擔。推薦單位應結合所推薦團體標準的技術水平、整體應用和實施推廣效果,填報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3),匯總表按優先級對推薦項目排序,請于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點前以公函報送,逾期不再受理。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京順路7號,董士銘收
郵政編碼:100028
聯系人及電話:賈愛娟 010-84142046
董士銘 13126507377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系人及電話:劉傲 010-68205240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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