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環資司 | ||
文件號 | 制發日期 | 2024-05-30 |
節能降碳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近日,國務院印發《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國發〔2024〕12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對推動完成“十四五”節能降碳目標、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
一、緊扣當前形勢,系統部署推進
《行動方案》是推動完成“十四五”節能降碳目標的重要部署。節能降碳是破解資源環境約束、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重大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強調,“要一以貫之堅持節約優先方針,更高水平、更高質量地做好節能工作”。《行動方案》立足當前形勢,緊抓主要矛盾,突出重點領域,細化今明兩年節能降碳量化目標,明確重點領域行業節能降碳任務,將對打好“十四五”節能降碳工作“收官戰”,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引領作用。
《行動方案》為繼續做好“十五五”節能降碳工作奠定實踐基礎。當前,我國已開啟邁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新征程,錨定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意味著我國國民經濟還將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還將大幅提升,需要充足能源予以支撐保障。《行動方案》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節能降碳重大決策部署,認真總結實踐經驗,提出了結構節能、技術節能、管理節能等相應細化措施,將為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能源保障、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夯實政策基礎。
《行動方案》為推動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創造積極條件。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行動方案》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先立后破,優化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健全碳排放雙控配套制度,突出化石能源消費減量要求,引導非化石能源消費提升,嚴格新上項目管理,加強重點領域行業能效管控,強化節能事中事后管理約束。相關政策有利于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的銜接過渡,為持續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奠定更加堅實的制度基礎。
二、強化目標引領,明確各項任務
“十一五”以來,我國強化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堅決遏制不合理能源消費,有力保障高質量發展用能需求。“十四五”前三年,我國節能降碳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能耗強度降低指標完成有所滯后,完成五年規劃目標任務艱巨。《行動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科學精準提出“十四五”后兩年節能降碳目標任務。一是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提出到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18.9%左右,2025年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39%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左右等量化目標,推動清潔能源消費提升。二是深化節能降碳挖潛。提出今后兩年通過實施重點領域和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形成節能量約1億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約2.6億噸的目標,部署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具體任務。三是強化評價考核機制。嚴格實施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非化石能源消費量、重點領域行業節能改造量納入考核范疇,強化央企節能降碳目標考核。四是完善用能預算管理。實施重點用能單位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推行新上項目非化石能源消費承諾,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分解至重點用能單位,提升節能降碳精細化管理水平。
三、緊抓重點領域,實施十大行動
當前,我國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仍有超過10%的產能能效低于基準水平,大量老舊建筑缺乏節能措施、運行管理缺失,亟需以點帶面、系統推進,推動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行動方案》準確把握全社會能源消耗主要環節。一方面,針對重點用能領域、重點工業行業、重要用能設備等方面節能降碳短板弱項,系統部署節能降碳十大行動,以定量定性相結合的方式設定細化目標,提出產業結構調整、用能結構優化、工藝技術提升、節能降碳改造、用能設備更新等針對性任務舉措。另一方面,將節能降碳改造與擴大有效投資、老舊小區改造、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等有機結合,以發展新質生產力為導向促進節能降碳,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高能效的新興產業,充分發揮節能降碳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四、夯實工作基礎,加強支撐保障
近年來,我國持續完善節能降碳規制標準體系,但能源和碳排放統計核算基礎仍較薄弱,法律法規標準體系有待健全,各類激勵約束政策和市場化機制需進一步強化。《行動方案》部署基礎能力建設,完善支撐保障體系。法規標準方面,推動修訂節約能源法,完善節能審查辦法、節能監察辦法、重點用能單位管理辦法。加快節能標準制修訂,加強能源消費和碳排放統計核算。配套政策方面,強調在落實好既有節能降碳財稅政策基礎上,加快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體系,加大對科技創新推廣、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等支持力度。管理機制方面,推動建立重大項目節能審查權限動態調整機制,統籌推進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強化新上項目源頭把關。強化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效診斷、節能監察等工作,把事中事后監管落到實處。市場化機制方面,推進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穩妥推進全國碳市場和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加快建設綠證交易市場。
(作者:劉瓊 國家節能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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