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 ||
文件號 | 蘇發改投資發〔2023〕358號 | 制發日期 | 2023-03-31 |
省各有關部門、單位,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快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實推進《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落地見效,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進一步強化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支持,改善投資預期,提振投資信心,激發投資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民間投資重大項目支持力度
1、鼓勵民間投資參與各級各類重大項目建設。對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項目庫的民間投資項目,在要素、審批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各級重大項目清單積極支持更多的民間投資項目納入,并全面落實用地、資金等支持政策,各級重大項目要加快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問題,確保順利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重點工程項目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擴大就業容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加快民間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加大民間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推進力度,對民間投資參與的省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可由地方政府根據職責權限作出承諾,制定并試行用地承諾制。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促進勞動力、資本、數據等暢通流動和高效配置,強化對民間投資項目要素保障。積極落實建設條件,推行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年期出讓等供應方式,充分運用“標準地+雙信地+定制地”等改革創新舉措,促進民間投資項目“拿地即開工”。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政務辦等〕
二、促進重點領域民間投資加快發展
3、持續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堅持“非禁即入”原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交通、水利、農業農村、能源、市政、環保、教育、醫療、養老、托育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的相關政策,支持民間資本更多進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在風險可控、權責明晰的前提下,鼓勵多家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投資、建設、運營大體量基礎設施項目。對于民間投資建設和運營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項目,在政府補貼、用地保障、大型設備配置、職業資格認定、稅收減免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合規設立地方金融組織。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嚴禁以任何形式增設民間資本準入條件,健全重點案例督查督辦機制,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省工商聯等〕
4、鼓勵民間投資開展科技創新。強化民營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民間資本開展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載體建設,免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鼓勵民營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發揮產業鏈鏈主企業作用,推動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深度合作,促進上下游供應鏈和產業鏈集聚融合、創新發展。鼓勵中央和省屬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加強對民營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應用,通過首購、訂購等政府采購政策支持民營企業新技術產業化規模化應用。探索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通過會員制、股份制、協議制、創投基金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共同建設。鼓勵民間資本設立產業創新基金或與產業投資基金開展深度合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稅務局、省國資委等)
5、支持制造業民間投資轉型升級。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投資力度,持續提升核心競爭力。鼓勵民營企業搶占數字經濟賽道,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府免費診斷、財政資金引導等支持政策,加快工業設備和業務系統上云用平臺,推動新產業新業態孵化和發展。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對平臺企業開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項目建設給予重點支持。持續擴大民營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用好用足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等政策,搭建政府服務、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平臺,加快提檔升級。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聚焦行業關鍵環節、關鍵領域,開展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在細分市場形成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領先優勢。實施領航企業培育工程,引導大企業發展成為具有生態主導力、國際競爭力的領航企業,爭創世界一流企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
6、穩定房地產業民間投資。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產調控政策工具箱,充分利用國家專項借款,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對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保障,推進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見效,優化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促進在建民間投資房地產項目順利實施。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推動金融支持房地產發展等各項政策落地落實,促進房地產銷售合理增長,增強民營企業拿地和項目開發預期,促進房地產民間投資企穩向好。(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等)
7、鼓勵民間投資綠色低碳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加大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循環利用領域投資力度,在節能鍋爐、水處理裝備、資源循環利用、綠色建筑等綠色低碳領域實現特色化發展。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國家級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和省級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示范區、大氣污染防治裝備產業集聚區等項目建設,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綠色環保產業集群建設。鼓勵智慧綠色環保、合同能源管理、環境第三方治理等新業態應用,引導民營企業全鏈條、多領域做優綠色低碳綜合服務。探索開展覆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投資項目ESG評價試點。(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
8、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在充分保障農民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并規范民間投資到農村發展現代種養業,積極參與農田基礎設施等建設,各類農業補貼政策給予積極支持,拓展民間投資發展空間。鼓勵民間投資建設省級優勢特色種子種苗服務中心(企業),參與良種規模化繁育技術體系建設。鼓勵民間投資投向農產品加工業,提升行業機械化、數字化水平,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支持民營企業投資農業農村新產業新業態,促進農業與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醫療等業態融合,因地制宜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業,培育壯大特色產業。鼓勵民間投資參與數字鄉村和智慧農業建設,提高鄉村產業信息化水平。(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三、有效強化政府投資引導作用
9、加大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力度。健全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長效機制,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載體,增加項目推介數量。根據投資項目儲備情況,適時組織開展項目集中推介活動,及時向民間資本推介質態較好、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項目。項目推介后,持續做好跟蹤調度和后續服務工作,促進項目順利實施,保障民間投資主體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等)
10、加強財政資金支持引導。在安排各類財政補助和引導資金時,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積極利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建設。支持民營企業加強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應用,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試點。用好各級各類政府出資的產業引導基金,對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可采取戰略性直接投資等方式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11、破除招投標領域壁壘。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對民間投資不得違規設置或變相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所有制形式等門檻,不得違規設定與招標采購項目實際需要不相符的資格、技術等條件。在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相關項目招投標中,對大中小企業聯合體給予傾斜,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在政府投資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民營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綜合運用預留份額、價格扣除等舉措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加快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推動實現全省政府采購一張網。及時查處限制及排斥民營企業參加招投標的違法違規行為。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要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規定,提高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對民營中標單位在資金支付、結算決算、竣工驗收等方面增設障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政務辦等〕
四、鼓勵民營企業積極盤活優化存量資產
12、通過盤活優化存量資產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等方式吸引民間投資。鼓勵民間投資通過產業更新、增容技改、綜合整治等多種模式盤活低效用地,引導存量用地多途徑盤活利用,優先用于新產業發展。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對長期閑置但具有潛在開發利用價值的資產,可采取資產升級改造與定位轉型等方式充分挖掘資產價值,吸引民間投資參與。鼓勵民間投資參與盤活城市老舊資源,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老舊小區改造可通過契稅減免等方法提高投資回報率。積極探索污水處理廠下沉、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等模式,深入開展專業化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建設和運營。因地制宜推廣交通樞紐地上地下空間、公路客運場站、高速公路及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水上服務區和城市公共交通站用地綜合開發等模式,拓寬收益來源,提高資產綜合利用價值,增強對民間投資的吸引力。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產權交易、并購重組、不良資產收購處置等方式盤活優化自身存量資產。對民營企業利用現有工業用地,興辦先進制造業、生產性及高科技服務業、創業創新平臺等國家支持的新產業、新業態建設項目的,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繼續按原用途使用,過渡期5年,過渡期滿后,依法按新用途辦理用地手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等)
13、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參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鼓勵民營企業對基礎設施等資產進行盤活優化,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開展基礎設施REITs試點,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增強再投資能力。指導項目單位加強與金融機構、交易所的溝通聯系,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增強民營企業參與信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等)
五、加強民間投資融資支持
14、完善民間投資信貸支持措施。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適當增加對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和其他信貸支持,合理增加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額度。推動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積極采用續貸、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對民間投資項目予以支持。推廣運用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縮減對企業融資需求響應時間和貸款審批時間,提升金融服務質效。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可持續、保本微利的原則,建立差異化的中小微企業利率定價機制,對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開發創新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推動信用擔保、信用評級機構進一步創新機制,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等)
15、擴大民營企業直接融資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并購重組,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等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支持民間資本發展創業投資,加大對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創投企業按規定備案,激發民間資本創業投資活力,積極引導創投企業投早、投小、投科技。統籌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作用,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等)
16、支持民營企業創新融資方式。引導國有企業通過出資新設、增資擴股、債轉股、并購重組等方式,與民營資本進行戰略合作、資源整合,投資新的重點領域項目。用足用好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加強項目滾動儲備,有效補充重大項目建設資本金。鼓勵保險公司創新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保險產品,建立企業創新產品市場應用的保險機制。不斷完善政銀企對接常態化機制,通過召開洽談會、對接會等多種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和民營企業建立全面、長期、穩固的合作關系,促進金融供給精準對接民營企業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等)
六、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17、引導民營企業合理決策。引導民營企業客觀準確分析國內外經濟和市場形勢,立足企業、產業發展基礎,有效發掘新的投資機遇,科學合理作出項目投資決策行為。引導民營企業加強投資項目管理,強化投資管理專業隊伍建設,提高項目建設和運營水平,提升投資效益。引導事后合規向事前合規轉變,推動民營企業將合規管理融入業務工作全過程,支持企業主動開展合規建設、改造經營模式,指導企業建立合規制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聯等)
18、支持民營企業防范風險。引導和鼓勵民營企業加快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聚焦實業、做精主業。鼓勵民營企業合理控制債務融資規模和比例,合理運用投資杠桿,規避融資風險。鼓勵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公共法律服務,推動有條件、有需求的民營企業設立公司律師,及時提供風險防范法律建議。加強產權保護和激勵,推廣商業秘密在線保護公證。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提升知識產權審查能力,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侵權快速反應、懲罰性賠償等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聯等)
19、加強民營企業權益保護。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在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前提下設立“紅綠燈”,推出一批“綠燈”案例。做好擬出臺政策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防止出臺影響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投資積極性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實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政策執行不搞“一刀切”,開展柔性執法、精準執法,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對民間投資主體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無明顯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加強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積極推動在民營企業建立人民調解組織。強化工商聯和行業協會等橋梁紐帶作用,完善日常工作聯絡,加強信息互聯互通,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工商聯等)
七、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
20、持續優化民間投資發展環境。持續優化政策、市場、政務、法治、人文“五個環境”,以敢為、敢闖、敢干、敢首創的擔當作為,營造一流營商環境。著力保持各類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增強政策正向疊加效應,為民間投資發展提供平穩健康政策環境,助力民營企業形成良好預期。深入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力度,推進實現項目網上申報、并聯審批、信息公開、協同監管,不斷提高民間投資項目辦理效率。優化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集中區發展環境,加強科技創新、政務服務等公共設施建設和共用共享,因地制宜加強國家級、省級園區與基層園區的聯動發展。進一步拓寬混合所有制改革領域和范圍,合理設定股權結構、退出機制,充分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加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落實“三項機制”,在依規依紀的前提下,鼓勵政商積極交往,大膽開展工作,為民間投資項目靠前服務、排憂解難。常態化清理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內容的政策措施,強化反壟斷監管,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持續提高政府監管效能,積極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提高監管科學性、有效性,提升監管透明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辦、省司法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工商聯等)
21、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依法依規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誠實守信的市場主體依法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融資貸款、項目審批等方面建立快捷通道,給予傾斜支持。簡化企業信用修復手續,指導和幫助失信市場主體重塑信用。推動各級政府在招商引資等領域建立政務信用承諾制度,在鼓勵和吸引民間投資項目落地過程中,嚴格履行依法依規作出的政策承諾,避免過頭承諾。推動對涉及政府機構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進行排查,多措并舉推動案件清理整改,重點治理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為。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專項治理,對中小微企業賬款拖欠問題抓緊按要求化解,將政府拖欠賬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22、落實降成本各項政策。切實落實國家和省減稅降費、減租降息等紓困惠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合理讓利,降低企業成本,有效減輕民營企業負擔。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行為,強化價格行為監管。暢通民營企業意見建議反饋渠道,確保國家和省減稅降費各項政策落地落實。進一步清理、精簡涉及民間投資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規范中間環節、中介組織行為,杜絕各種亂收費,切實做到真減真放。通過定制地配置,集成組合運用地價、供地等政策,實行“帶條件”掛牌、定制高標準廠房、產業鏈供地等舉措,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關注企業負擔訴求,適時開展全省企業負擔調查和第三方評估,及時回應企業關切。〔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政務辦、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等〕
23、加強宣傳引導。健全政策發布和信息解讀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營造民間投資良好輿論環境。重視總結推廣政府管理服務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釋放積極信號,提振發展信心,穩定和改善市場預期。加大政府信息數據開放力度,暢通為民營企業提供信息服務的有效渠道。選取民營企業主動轉型積極投資的成功案例,加大對民營企業攻堅克難、創業創新等典型的宣傳力度,激發企業家精神,發揮企業家才能。在各類評選表彰活動中,平等對待優秀民營企業和企業家。(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辦、省工商聯等)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2023年3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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