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 ||
文件號 | 工信廳企業函〔2022〕133號 | 制發日期 | 2022-06-15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現組織開展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制造強國網絡強國戰略,圍繞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堅持培優企業與做強產業相結合,堅持創新驅動、市場帶動、上下聯動和持續推動,堅持政策惠企、服務助企、環境活企,分層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群體,分類促進企業做精做強做大,加快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為“十四五”期間培育百萬家創新型中小企業、十萬家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萬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打下堅實基礎,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培育措施
(一)強化梯度培育。各地要圍繞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不斷孵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大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并促進其向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
(二)加強政策支持。圍繞落實《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完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政策,建立部門協同配合、共同推動的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著力在資金、人才、創新、數字化綠色化轉型等方面給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大力支持。
(三)開展精準服務。強化融資服務,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做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優質企業上市培育。加強創新服務,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攜手行動”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廣泛開展管理咨詢、人才培訓等服務,為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四)優化發展環境。以優質中小企業培育為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業準入門檻,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將培優和紓困一體化考慮,同步加大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力度,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推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產學研協同創新向縱深發展,不斷完善中小企業創新生態。認真總結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經驗和做法,注重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廣大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
(五)加強動態管理。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為3年。我部組織對入選滿3年的企業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交復核申請材料的企業將予以撤銷。有效期內如發現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認定。
三、組織實施
(一)申報要求
1.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由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愿申請,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自愿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不需要也不建議通過任何中介機構輔助申請。審核堅持公平公正,企業只要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
2.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概念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3.對于已列為我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對于與我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過50%)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二)關于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
推薦和初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擇優組織符合申報要求企業填寫“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
審核公布。我部組織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并發布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三)關于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
推薦和復核。復核工作以地方為主,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符合申報要求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填寫“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復核材料要求。要堅持嚴標準、進行嚴把關,通過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查、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對于未通過復核的“小巨人”企業,也需說明原因。復核申請書及佐證材料留存備查。
審核公布。我部將組織專家重點從企業規模、創新能力、合規經營、產業導向等方面,對各地復核推薦企業進行形式審核,視情況對企業進行抽查,確定并發布通過復核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為加強政策銜接,在該名單發布前,原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在該名單發布后,原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四)申報方式
1.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2.企業通過線上系統報送(zjtx.miit.gov.cn,技術支持電話: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間上傳。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審核實后,按要求報送紙質材料(佐證材料無需報送,妥善保管,留存備查)。
(五)其他要求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把關,積極穩妥開展推薦工作,確保培育工作穩定可持續。
請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2年7月12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紙質件(附件1),推薦匯總表(附件3)、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4,以上均為一式兩份),郵政特快專遞(EMS)至我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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