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
文件號 | 蘇政辦發〔2021〕74號 | 制發日期 | 2021-09-17 |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蘇省“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十四五”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科學謀劃安全生產發展思路和重大舉措,推動全省上下進一步樹牢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和《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一)“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時期,省委、省政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全面推動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堅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戰略同步部署與推進,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了一大批重大安全風險,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優化。出臺《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落實《江蘇省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省應急廳,相繼建立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明確14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省級部門,設置18個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內設機構。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巡查制度,實現各級安委會辦公室實體化運行,安全生產監管效能得到提升。
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壓實。出臺《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細則》,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及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清單,深入基層一線開展“百團進百萬企業”安全生產專題宣講活動。制定《江蘇省省級部門及中央駐蘇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構建全新的安全生產考核評價制度。細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20條。黨政領導按單履責、部門監管以單定責、企業主體照單盡責的局面初步形成。
安全風險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深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開展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行動。“十三五”時期,累計依法關閉退出低端落后化工生產企業4454家,化工生產企業數量下降64.9%,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數量下降42.1%,化工園區(集中區)數量下降46.3%。全面推動礦山企業退出,煤礦礦井數量下降72.2%,非煤礦山企業數量下降30.7%。加強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道路運輸等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風險管控和隱患處置能力顯著增強。
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進一步深化。按照“兩個不放松”和“務必整出成效”的總要求,2020年在危險化學品、礦山、道路運輸、建筑施工、城鎮燃氣、冶金等工貿、危險廢物等27個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13個設區市和工礦商貿、道路運輸、水上交通、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等重點行業領域事故降幅均超過50%,煙花爆竹、內河交通等未發生亡人事故,防范化解了一大批風險,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建立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制度等專項整治典型經驗做法得到國務院江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導組充分認可。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進一步增強。制修訂《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9部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部門配備監管執法人員4985人。省、市、縣三級均設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三五”時期省級層面共投入54880萬元。
生產安全事故防控取得明顯實效。2020年較2015年,生產安全事故起數下降75.6%,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下降75.4%,較大及以上事故起數下降53.6%,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83.3%,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68.8%,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降低100%,全面實現省“十三五”安全生產規劃的主要指標。
(二)“十四五”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賦予江蘇“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為我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省委、省政府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提升到新的高度,要求把新發展理念貫穿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統籌發展和安全,守牢安全底線,防范和化解各種風險挑戰,建設水準更高、品質更優、群眾更認可的平安江蘇,實現更為安全的高質量發展,為做好新時期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和保障。
同時,“十四五”時期也是我省經濟從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型的關鍵階段,安全生產將面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等方面的挑戰,存量風險尚未消除,增量風險不斷顯現,必須提前研判、加緊防范。
一是安全生產源頭性基礎性問題尚未根除。一些地方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勞動密集型產業多,高危行業占比大,長期以來積累形成的“重化型”產業結構尚未從根本上改變。一些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不深入、治理不徹底,機械化、自動化和智能化程度偏低,安全生產基礎薄弱,部分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技能欠缺,本質安全水平有待提高。重大風險辨識和監控預警、高危企業安全技術改造、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等方面還存在短板弱項,安全生產信息化水平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還不能滿足監管工作的現實需要。
二是傳統風險和新型風險交織疊加。工業化持續快速發展,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等傳統高危行業領域的安全風險更加集中,交通運輸、城鎮燃氣、社會服務機構等公共服務行業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確定和實施,新能源安全監管任務將艱巨繁重。城鎮化迅猛發展,城市密度、人口密度、路網密度越來越高,大型城市綜合體、地下管網、軌道交通、超高層建筑等領域安全風險更加凸顯,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可能帶來一些“認不清”“想不到”的新風險,事故的隱蔽性、突發性和耦合性明顯增加,隱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難度更大。
三是新形勢新任務給安全生產帶來嚴峻挑戰。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緩和后,一些企業因疫情影響效益下滑而減少安全投入,有的急于擴大生產、挽回損失,可能出現忽視安全、突擊生產、盲目超產等情況,容易誘發事故發生。在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下,各類基建項目和消費增長強勁,道路運輸、建筑施工、旅游、消防安全防范壓力增大。應急管理體制改革后,相關法規和標準體系不夠完善、基層監管力量不足和執法效能不高等問題需進一步解決。
綜合研判,“十四五”時期全省安全生產挑戰和機遇并存,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安全生產工作仍處于爬坡過坎期、攻堅克難期,需要不斷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創新。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持續減少事故總量為目標,以建立風險識別和預警機制、提高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為主攻方向,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為抓手,著力解決重點行業領域瓶頸性、根本性、系統性安全問題,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決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為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現代化篇章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發展,源頭治理。全面加強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前瞻謀劃與整體推進相結合,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堅持關口前移、動態管控、精準治理相結合,轉變發展方式,優化安全布局,嚴格安全準入,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堅持風險防控,系統治理。強化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聚焦重大安全風險,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市場、科技等手段,織密織牢風險防控網絡。實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點工程,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和能力建設,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系統推進風險隱患治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影響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安全風險。
——堅持改革創新,依法治理。持續推進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改革發展,注重依靠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科技創新,推動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健全安全生產法治體系。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運用法治思維和手段解決安全生產問題,依靠法律制度筑牢安全生產屏障,實現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
——堅持壓實責任,綜合治理。進一步壓緊壓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強化和落實企業“全員、全崗位、全過程、全天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構建更為嚴密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形成企業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更加完善,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進一步健全,危險化學品行業系統性安全風險得到基本化解,企業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內生機制進一步形成,全民安全文明素質顯著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較大事故持續壓降,生產安全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降幅均大于全國平均水平,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推動全省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并走在全國前列。
到2035年,建成覆蓋全域、科學高效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率先基本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為“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邁上新臺階提供更加堅實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1.化工及危險化學品安全。
提升化工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水平,促進化工產業安全綠色高質量發展。推動全省化工園區(集中區)持續完善提升產業定位和主導產業鏈,打造產品關聯度高、產業集聚度高、管理水平高的示范樣板園區。實施化工園區(集中區)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提升工程,推進化工園區(集中區)安全生產信息化智能化平臺建設和封閉化建設,實現化工園區(集中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監控預警。推進有條件的化工園區(集中區)建立實訓基地,提升化工(危化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提升“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推進化工生產企業建成集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信息、企業安全風險分區信息、生產人員在崗在位信息以及企業生產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并投入使用。推進危險化學品行業專項整治,實施“一企一策”差別化整治提升。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企業、醫院、學校和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安全管理,強化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退城入園的風險管控和政策支持等措施。強化建設項目源頭管控,嚴防淘汰的落后產能和設備設施在江蘇落戶。
2.礦山安全。
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全省煤礦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率100%。加快安全條件復雜、安全風險大的煤礦關閉退出步伐。推進智能化礦井和5G智慧礦山建設,實現采煤和煤巷掘進工作面智能化開采。建立完善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和監測監控系統,推進遠程信息化監管。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壓減全省非煤礦山總量。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所有終止運行且不再回采利用的尾礦庫全部完成銷號。
3.消防安全。
全面推行單位消防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風險申報制度,推動企業落實消防安全內控體系,加強高層建筑、地下人員密集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重點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深化沿街店鋪、“三合一”、群租房等小單位、小場所整治,強化基層火災防范,著力解決“小火亡人”問題。緊盯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等關鍵環節,實施系統消防安全整治。大力實施“互聯網+消防監管”,加快推進“智慧消防”建設,推動消防安全遠程監督、移動執法、線上管理。加強大城市、城市群和區域消防安全狀況評估,完善特大城市消防治理體制機制。加強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強化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管理,推進鄉鎮農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持續開展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社區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動。將消防安全納入“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工作機制,完善網格化消防安全治理機制。推進消防隊站建設,加快推動應急裝備升級換代,強化石油化工產業園特種滅火裝備配備。
4.道路運輸安全。
持續整治“大噸小標”“百噸王”等安全痼疾,完善貨車裝載源頭治理、科技治超、信用治超等長效機制,建設省級治超聯網管理信息平臺,構建高速公路省界、出入口防線和環省沿江“一防一帶”防控網絡。推動“兩客一危一貨”車輛安裝使用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管理服務,強化車輛異地、長途客運班車和省際包車、校車、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加強延伸到農村的城市公交車安全監管。實施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深入治理重點路段安全隱患。構建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跨區域全鏈條安全監管體系。
5.交通運輸安全(除道路運輸外)。
民航:強化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與危險品運輸等重點風險治理,深化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無人機管控。建設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管理體系(SMS-DG),強化危險品航空運輸風險管控。鐵路:出臺《江蘇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完善路地協同應急救援機制。實施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管理“雙段長”制度,推進鐵路沿線環境、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治理,強化安全防護設施設置與管理。開展危險貨物鐵路運輸、鐵路營業線工程施工安全整治。水上交通:強化港口碼頭危險化學品和水上交通安全管控,有序推進長江建橋撤渡,健全“三無”船舶長效整治機制。開展長江船載危險化學品運輸、長江橋梁防碰撞和橋區通航、海上風電施工運維通航、長期逃避海事監管船舶和商漁船防碰撞安全整治。開展水上涉客運輸安全治理,強化長江干線客(滾)運輸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客船惡劣天氣條件下禁限航規定。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保障裝備設施建設。城市軌道交通: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全生命周期安全評價、評估制度,強化軌道交通設施檢測養護、設備運行維修、行車組織、客運組織、運行環境等各類安全風險管控,持續推進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環境專項整治,加強內澇監測設施建設,完善防洪排澇應急預案,明確氣象風險預警、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嚴密防御極端暴雨天氣。郵政:強化寄遞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升級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嚴防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遞渠道。深化寄遞安全綜合治理,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完善寄遞渠道安全聯合監管機制。
6.工貿安全。
聚焦高溫熔融金屬、冶金煤氣、涉爆粉塵、鋁加工(深井鑄造)等重點領域,深化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推動企業應用先進安全技術裝備,淘汰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推廣金屬涉爆粉塵適用的濕法除塵工藝、鋁加工(深井鑄造)采用自動化監測報警和聯鎖裝置。突出有限空間作業、危險化學品使用、檢維修作業、動火作業、外委作業等關鍵環節的風險管控。加強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餐飲等人員和貨物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嚴格大型群眾性活動報批程序,嚴防商貿展覽、促銷活動火災、踩踏等群死群傷事故。
7.建筑施工和城鎮燃氣安全。
加快提升建筑施工信息化安全監管效能,實現省、市、縣三級智慧工地安全監管平臺建設全覆蓋。改革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完善隧道工程事故預防機制,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建立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一體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推進城市危房整治、棚戶區改造和老舊小區改造出新,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和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定城鎮燃氣安全相關技術標準規范,修訂《江蘇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加強對城鎮燃氣企業的監督檢查,強化城鎮燃氣管道安全管理。建立常態化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完善企業自查、地方檢查、省級督查的隱患排查制度。建立城鎮燃氣專業檢測維護隊伍,推進城鎮燃氣居民使用安全整治行動,加強管道施工和第三方施工的安全風險綜合防控。建立健全城鎮燃氣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完善應急預案,提升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城鎮燃氣瓶裝液化氣安全監管系統,建立預警信息網絡,強化分析研判,實現液化石油氣全過程可溯源安全監管。優化省級監管平臺系統,促進政府與企業信息數據互通,提高燃氣監管智能化水平。督促餐飲等行業使用燃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因地制宜推進城鎮燃氣“瓶改管”“瓶改電”工作。
8.農林漁業安全。
推行農林漁業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建成覆蓋農林漁業所有者、使用者和經營服務單位的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推進“平安農機”建設,健全農機安全生產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存放藥劑中心庫建設,落實熏蒸庫點藥劑“零庫存”。加快重點林區火源監測、防火通道、引水上山等防滅火設施建設,推進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設,夯實火災防范應對基礎,提升預防撲救能力。推進沿海漁港全面建立“港長制”,加強漁船組織化網格管理,完善職務船員最低安全配員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快漁政執法重心從漁業資源執法轉向漁業安全執法進程。推動海洋漁船配備升級新型防碰撞自動識別系統、北斗終端等安全通信導航設備,建設漁船漁港動態監管和海洋漁業應急監測救助系統。建立以船長報告為主、船舶“監護人”和基層漁業組織報告為輔的進出港報告機制。健全臺風、強對流等惡劣天氣漁船和漁業作業人員安全避港和突發事件救援救助機制。強化隱患突出的漁船和漁港水域安全監管,嚴厲打擊漁船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冒險航行作業、涉漁“三無”船舶非法作業等行為。
9.特種設備安全。
深入開展涉危險化學品企業的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排查整治。加強對油氣輸送管道安裝和使用過程中法定檢驗的監督抽查,組織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起重機械制造環節專項抽查,做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監督檢驗、使用登記和技術保障等工作。嚴厲打擊查處無證制造、無證安裝、無證使用特種設備等違法行為,將嚴重違法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優化全省統一的96333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臺。
10.危險廢物安全。
深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監管,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快開展高危險等級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應用。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或鼓勵企業自行利用處置,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納入本地重大環境公共基礎設施,提升地區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建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和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環保聯動工作機制。落實生態環境和應急管理部門間項目源頭審批聯動、危險廢物監管聯動、環境治理設施監管聯動、聯合執法、聯合會商等五項機制。
11.功能區安全。
健全完善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機制,實施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實現園區安全風險評估完成率100%。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控,優化園區規劃布局,嚴把項目準入關,完善園區應急救援設施、消防設施、消防車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推進安全風險程度較高的園區及重點區域封閉化管理。深化冶金有色等產業聚集區、倉儲物流園區、港口碼頭等功能區安全管理。深化物流倉儲園區風險隱患整治,加強物流倉儲園區內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及裝卸安全管理。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建立園區集約化可視化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壓實黨政領導責任。
深入實施《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方案,開展“百團進百萬企業千萬員工”安全生產專題宣講活動,建立專題學習宣講長效機制,強化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廣大企業員工的安全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持續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重點工作清單。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工作報告制度,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述職內容,優化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常態化履職盡責機制。健全黨政領導干部帶隊督查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實施新任領導干部任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談話提醒制度。
2.明晰部門監管責任。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細化完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職責任務清單,規范鄉鎮(街道)、各類功能區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職能設置和人員配備。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動態調整機制,明確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厘清綜合監管部門與各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職責邊界,對監督管理職責不明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督管理部門,消除監管盲區漏洞。完善安全風險會商研判、防控協同和安全保障機制,強化部門監管合力。優化各級安委會辦公室實體化運行機制,推動警示提示、約談督辦等制度落實。
3.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深入實施《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方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壓實企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員崗位責任以及安全防控、基礎管理和應急處置等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全面實施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制度,建立企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警示報告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告制度,健全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制度,完善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制度,推動企業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內生機制。督促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高危行業領域依法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其他行業領域推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督促企業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督促企業關注從業人員的身體、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實施工傷預防行動計劃,建立工傷預防聯防聯控機制,科學進行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建立事故損失的評估機制。
4.嚴格目標責任考核。
健全上級黨委政府對下級黨委政府和同級安委會成員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評價制度,嚴格目標責任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常態化開展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建立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述職評議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績效與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制度,落實紀檢監察部門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完善事故調查后的評估制度,強化事故警示教育,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制度,加強對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
(三)健全完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1.優化產業規劃布局。
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對重大安全風險實施聯防聯控。調整沿長江、沿大運河、環太湖等重點地區的產業布局,同步推進沿江地區戰略性轉型和沿海地區戰略性布局。完善江蘇化工產業布局,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推動沿江化工產業轉移升級,實現“重化圍江”向長江生態型岸線轉變。開展產業園區規劃安全風險評估,明確安全風險管控要求,嚴格安全風險程度較高的項目建設安全審核把關。推動產業園區尤其是化工園區(集中區)智慧化、循環化、綠色化改造,實施“一園一策”規范化管理。嚴格落實規劃安全風險評估責任,加強對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規劃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鼓勵企業使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和新能源技術,實現低碳轉型。
2.嚴格安全生產準入。
制定工藝、技術、設備和材料安全準入標準,嚴格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準入和項目審查。強化市場安全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礦山等“禁限控”目錄,建立落后產能常態化淘汰退出機制,加快關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化工企業,加大違法產能打擊力度、低端產能淘汰力度,防范產業升級過程中的系統風險。嚴格執行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依法對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嚴格高危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從業人員安全資格準入條件,依法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嚴格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關鍵崗位操作人員配備與資格準入。
3.加強風險監測預警。
推動安全生產深度融入平安江蘇建設,強化安全風險動態監測、預警、識別、評估和處置。建立區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機制,加強重大活動安全風險評估,強化大客流監測預警和應急管控處置,實現重點區域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管控和早期預警信息發布。推動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自動控制等技術與安全生產風險防控深度融合,提高事前智能分析判斷能力。推進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和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推動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重點行業聯網監測。推進城市電力、燃氣、供水、排水管網和橋梁等城市生命線及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建設,構建重大安全風險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加強化工、礦山、橋梁、隧道、油氣、水利、核電等領域重大工程和設施的安全風險防控。
4.強化隱患排查治理。
鞏固拓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一年小灶”成果,復制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完善法規制度體系和執行機制,持續排查整治問題隱患,高標準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大灶”。建立健全并落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記錄、通報、報告等程序方法和標準,督促企業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推動企業加強各類危險源、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完成重大危險源、危險作業事項的排查建檔。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強化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全程督辦,規范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檔案管理。應用云計算、大數據技術,構建省、市、縣、企全覆蓋的隱患排查治理“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管理和評價。
5.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安全生產。
建立線上與線下、執法與服務相結合的差異化服務指導和監管執法模式,實施分區分類、一企一策,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疫情場所、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全覆蓋安全服務和安全檢查機制,完善建筑結構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生產、儲存、運輸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疫情防控條件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制度,創新線上指導、視頻培訓、專家連線等服務模式,精準指導企業有效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完善企業復工復產安全防范保障機制,強化視頻調度、視頻監控等數字監管方式運用,嚴防企業超能力、超負荷、超范圍生產和建設項目搶工期、搶進度。
6.建設安全發展城市。
優化城市區劃安全布局,推動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城市空間安全發展格局。全面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健全城市建設與運行安全風險管控責任體系和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完善城市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梁、管線管廊、道路運輸、軌道交通、燃氣工程、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渣土受納場、電力設施等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城市各類防災減災救災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全面開展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建成一批安全發展示范城市,提升城市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四)健全完善安全監管執法體系。
1.深入學習貫徹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全面抓好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學習宣貫工作,建立學習宣貫長效機制,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貫納入普法教育、領導干部培訓、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培訓以及企業員工安全培訓內容,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學習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生產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加快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制定工作,做好配套法律規范協調銜接。調整規范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完善行政執法相關制度、規范建設。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協調協作機制,規范移送程序和移送標準。嚴格落實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對危險作業行為的刑事責任追究力度。落實安全生產公益訴訟制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強化違法信息部門聯通,強化違法失信行為信息公開,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失信企業的責任追究。
2.健全法規規章體系。
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修訂情況,推動修訂《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消防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在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等方面開展立法研究,適時推動制定地方法規規章。各設區市結合本地區安全生產改革發展實踐,加強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建設。實施立法后評估制度,加強涉及安全生產相關法規規章的一致性審查。
3.加強標準體系建設。
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領域強制性國家、行業標準,引導執行相關推薦性標準。圍繞持續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突出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風險防范、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完善事故應急處置等重點內容,制修訂一批重點行業領域亟需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管理標準。推動在安全生產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和管理創新等方面創建地方標準,支持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制定安全生產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健全安全生產標準立項、起草、審查、發布、公開和標準推廣實施的管理機制。
4.創新監管執法機制。
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模式,創新信用監管、大數據監管等方式,強化對安全風險程度較高企業的監督檢查,探索開展非現場監管監察,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效能。全面推行“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治理模式在安全生產監管中的運用,完善縣(市、區)、鄉鎮(街道)和各類功能區安全生產監管機制。推行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專家”模式,建立聘用化工專家幫扶制度。建立內部、層級和外部執法監督機制,完善安全生產政府法律顧問、執法行為審議制度及重大行政執法決策機制。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和實施第三方協助檢查機制。建立應急管理部門內設機構與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協調聯動機制,以及跨領域跨部門綜合行政執法與應急管理部門協調聯動機制。
5.規范監管執法行為。
開展分類分級監管執法,實施差異化、針對性的精準監管執法。統籌編制省、市、縣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確定檢查對象和頻次。全面實行執法事項清單制度,統一全省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加大事前執法和“打非治違”力度,提高安全生產違法成本。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強化執法全過程監督。加強監管執法信息化建設,全面推行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系統,實現所有執法地區全覆蓋使用、所有執法行為全流程上線。
6.提升監管執法能力。
健全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厘清不同層級執法管轄權限。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增強監管執法合力。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建立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與縣級專業執法協調配合機制,著力解決基層執法力量薄弱、專業能力不足、執法不精準及多層級重復執法等問題。建立執法人員入職培訓、定期輪訓制度,依托高等院校組織實施系統化執法培訓,推動建立專業化、規范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市、縣兩級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
7.強化監管執法保障。
加強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建設,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配備執法裝備,強化執法工作條件保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推進各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業務用房、執法車輛等標準化建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管理。加強執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監管特崗人員人身意外險和工傷保險全覆蓋。建立執法人員交流培養、考核獎懲、容錯糾錯機制,推動全省應急管理系統人才雙向交流。
(五)健全完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1.健全協同聯動機制。
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迅速、上下聯動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優化省、市、縣三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部門聯動和社會協同機制。構建高效快速應急響應機制,加強應急救援信息化建設。加強長三角、淮海經濟區等區域合作與應急協同,完善聯合處置機制,共建共享應急救援資源。
2.加快專業隊伍建設。
推進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在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選優建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明確隊伍建設、訓練、管理、保障等相關職責,推動應急救援隊伍人員持證上崗。建立隊伍調動、快速響應機制。規范基層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職能定位、建設規模及裝備配備。推動高危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加強隊伍技能培訓和競賽,提升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3.加強預案管理演練。
健全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督促鄉鎮(街道)、各類功能區和企業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優化應急預案管理與演練制度,完善應急演練評估機制,強化政企預案銜接與聯動。加強企業預案實用性建設,建立企業應急準備能力評估、應急預案修訂及備案制度,推進企業安全風險分布圖、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崗位應急處置卡等實施應用。加強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現場處置方案實操性監督檢查,強化制度化、全員化、多形式的應急救援演練。
4.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暢通事故信息快速報送渠道,健全應急值守機制。建立應急救援信息動態采集、分析決策機制,健全事故現場救援統一指揮機制。規范事故現場管理程序,健全事故現場危害識別、監測與評估機制,針對不同類別生產安全事故,形成靈活高效精準的現場處置方案,發揮專業人才技術支撐作用,提升事故現場處置能力。推進省、市、縣三級應急指揮平臺和移動指揮平臺建設,實現科學精準高效處置。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社會化運行模式,培育專業化應急救援組織,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六)健全完善基礎支撐保障體系。
1.推進安全專業人才培養。
加強高素質產業工人和安全應急人才培養,實施全省應急管理人才三年培養計劃,培養應急管理專業人才5000人,培訓應急管理干部1.5萬人,培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150萬人。推動省內高校加強安全科學與工程、化工安全工程、應急技術與管理等安全學科建設,形成優勢學科、品牌專業,加快培養有技能、懂安全、會管理的專業人才。充分利用省內高校資源,建設一批應急管理學院。推動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培訓(實訓)基地建設,開展企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素質和事故防范技能。積極培育培訓主體,大力促進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開展安全生產培訓。
2.推進安全科技創新賦能。
加快安全生產科技自主創新、集成創新,推進“政產學研用”結合,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園區等實體,建設安全生產科技研發基地、重點實驗室、技術支撐平臺等項目,深入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機理、多種風險耦合等安全基礎理論研究和關鍵裝備研發,推廣應用監測預警、智能化巡檢和安防系統等安全防護防控產品。大力推廣運用先進安全技術裝備,全面深化粉塵涉爆、涉氨制冷、危化品、建筑施工、礦山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術革新與設備升級改造,加快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工程。支持建設徐州國家級安全產業示范區,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創建國家安全應急產業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安全產業骨干企業。按有關規定實施財政補助、稅收扶持等優惠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投資安全科技創新裝備產業,打造全省先進安全裝備制造集群。定期舉辦中國(南京)安全生產及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博覽會、中國(徐州)安全及應急技術裝備博覽會等活動,推動安全生產領域科技合作交流。
3.推進安全信息化建設。
堅持統籌協調、創新引領、實戰主導、共建共享,加快構建安全生產信息化體系。建立完善統一的安全生產信息化標準規范體系,提高信息化系統的整體適配度。深化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實現分級分類實時監測、動態評估和及時預警。推動信息技術與安全生產的深度融合,運用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虛擬/增強現實、5G通信等科技手段,統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平臺的建設和應用,加強安全生產大數據分析和預警,提升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監管執法、決策分析、救援處置等的智能化水平。基于工業互聯網平臺開展安全生產風險仿真、應急演練和隱患排查,推動應急處置向事前預防轉變。推進技術融合、數據融合和業務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區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共享服務。鼓勵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信息化建設,培育安全生產眾創眾智新模式。
(七)健全完善社會同防共治體系。
1.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鼓勵社會各層面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推動各類媒體、公眾、社會團體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建立安全生產人民監督員制度。推動高危行業企業建立與公眾溝通的交流機制,依法維護社會公眾、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和監督權。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激勵機制,有效發揮安全生產信用監管、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風險隱患有獎舉報、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作用,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完善安全生產領域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分級分類動態管理的安全生產信用評價機制,依法依規認定失信行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推進安全生產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其他系統及相關部門信息平臺的有效銜接。修訂完善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失信懲戒和納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的實施辦法,綜合運用加大執法檢查頻次、暫停項目審批、上調有關保險費率、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措施實施聯合懲戒,強化對違法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的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誠信水平。
2.強化社會協同服務。
支持社會化服務機構發展。鼓勵科研單位、行業協會、技術聯盟、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等社會化力量參與安全生產,積極培育安全生產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等安全服務新業態。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領域專家隊伍建設,完善專家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各領域專家在決策咨詢、標準制定、安全診斷、應急會商等方面的作用。發揮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等社會力量作用,設立技術服務機構“網上超市”,搭建共享合作平臺,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規范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建立并實施服務公開和報告公開制度,完善獎懲機制和信用評價體系,促進機構提高技術服務質量。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風險防控和事故預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
3.強化公益宣傳教育。
實施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計劃,建設安全知識科普平臺、數字安全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居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科普教育,開發安全科普教材、讀物、動漫等安全公眾教育系列產品,推動建立全省應急科普宣教產品資料庫。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安康杯”競賽等公益宣教活動和“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創建及“千崗走千企”專項行動。利用新媒體平臺開展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完善公民安全教育體系,將安全教育納入公民法治和科學常識普及、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四、重點工程
(一)風險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全省安全生產科技資源,加快科技平臺載體建設,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科技支撐保障能力。建設“省化工本質安全研究院”“省城市安全技術研究院”等一系列支撐平臺。實施“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開展新型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支持設區市建設集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管理、城市安全綜合整治、城市安全風險一張圖、城市安全運行分析研判、城市安全運行社會化服務等業務系統于一體的城市安全風險管理信息平臺。
(二)監測預警能力提升工程。
推進全省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實現聯網監測,接入企業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協同監管。開展長江江蘇段船載危險貨物智能監控信息系統建設。建設“智慧危管”系統平臺,提升危險物品信息化管控水平。推廣應用“平安守護”工程安全管控系統,優化完善一機一檔、一人一檔、智能隱患診斷功能,依托重大工程,開發、應用場景化物聯監測設備。實施港區天網行動工程,對泊位、臨水、引橋、堆場、庫棚、卡口等區域違章行為實施智能監管,降低港區安全風險。
(三)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工程。
實施安全監管機構業務保障基礎提升工程,配置完善基層安全監管機構業務用房,補充更新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執法車輛配備類型和數量。配齊配強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執法基本裝備、取證裝備和快檢裝備,完善基層安全監管機構的執法裝備設施,重點配備智能化專業裝備、事故調查處理系統與裝備,在特殊領域優先配備無人機、機器人等高科技執法裝備。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系統,實現執法信息數據共享、互聯互通功能。建設物聯網大數據智慧安全綜合監管平臺,建立安全監管對象及風險隱患分布一張圖,提升分級分類監管執法效能。強化全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培訓,實施安全監管執法業務培訓提升工程。建設一批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綜合實訓基地,補充城鎮燃氣、地下空間、石油天然氣管道輸送等專業領域和建筑施工、商貿等行業安全監管實訓功能。實施安全生產問題處置監管平臺提升工程,改進和提高重大事故隱患和問題信息來源收集、黨委政府履責、職能部門處置、社會公眾監督、紀委監委監督、綜合數據分析等模塊效能和執行效率。
(四)安全科技水平提升工程。
依托勞動安全與勞動防護實驗平臺、危險化學品分類鑒別平臺、個體防護裝備性能測試平臺、重大事故調查分析與鑒定中心,培育建設安全科技領域重點實驗室,構建全省安全生產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危險化學品承壓和常壓罐車檢驗、危險化學品罐車維修和檢驗、油氣管道內檢測試驗、承壓特種設備安全保障技術研發等南京市石化裝備安全保障技術研發與應用江北基地。建設智慧電梯大數據綜合應用平臺,開展電梯全壽命周期和基礎設施配套設備可靠化研究。建設基于大數據分析的全省智慧文旅安全監管平臺,整合文化和旅游行業數據資源。
(五)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建設一批集滅火救援、應急搶險救援、網絡安全監控、緊急事故處理、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等功能為一體的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優化危險化學品、礦山應急救援基地布局,建設省非煤礦山應急救援南京基地、省沿江(江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二期、三期項目)。加強省重點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10支隊伍、礦山救護3支隊伍能力提升。支持田灣核電應急救援基地、淮海經濟區應急救災儲備暨救援訓練基地、省礦山及地下工程應急救援徐州基地、連云港徐圩新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國家危險化品應急救援南京基地和長三角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蘇州)建設。加強國家水域救援大隊(南京)建設,推動泰州、南通、張家港水域救援大隊建設。
(六)全民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引導各地建設化工安全實訓基地,完善事故警示教育和傷害體驗、典型化工設備操作與檢維修實訓、化工特殊作業安全技能實訓、化工工藝安全實訓功能。實施全省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工程,提升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率100%,高危企業在崗和新招錄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100%。引導職業院校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升級各地考試考核中心。建設一批安全生產全民教育體驗場館(中心)和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實現公共安全、應急避險、逃生自救、防震減災、應急救護培訓功能。
五、規劃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將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推動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規劃要求,結合實際制定規劃實施方案,分解落實規劃主要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和時序要求,確保規劃目標高質量完成。
(二)統籌要素保障。
各級黨委、政府要將規劃作為政府優先實施項目和財政重點支持對象,強化安全生產相關的人、財、物投入保障,加強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嚴格審計監督和績效評價。重點支持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科技建設、重點行業領域本質安全提升等工作。建立完善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將執法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加快推進政府部門職能轉變,鞏固提升安全生產“放管服”效能。開辟社會化、市場化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安全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重大安全科技攻關。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拓寬多元化籌資渠道。積極引入金融、稅收、信用等手段,促進安全生產。
(三)強化規劃實施。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協調機制,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和過程指導,研究解決跨部門、跨行業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出臺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推動重點工程建設,創造有利條件,形成整體合力。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強化重大政策、重點工程項目與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以及各專項規劃的銜接,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強化規劃對全省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戰略引領和導向作用,積極統籌謀劃安全生產政策保障措施,著力破解影響安全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省安委會和各級地方安委會要針對規劃建設內容科學制定計劃進度,明確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建設責任,合理配置資源,全力推進實施。
(四)嚴格監督評估。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督評估機制,省安委會和各級地方安委會要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要結合國內外發展環境的新變化新要求,重點評估實施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對規劃范圍、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進行動態調整,優化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要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省各有關部門和各級黨委、政府工作督查、檢查、目標責任考核,綜合運用巡查、激勵、懲戒等措施,引導全省各級各部門扎實推動規劃要求落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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