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等十部委和相關七省(市)人民政府聯合印發《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
方案實施范圍:考慮各地秋冬季大氣環境狀況和區域傳輸影響,2021-2022年秋冬季攻堅范圍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礎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東東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具體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秦皇島、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承德、滄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區,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大同、朔州、晉中、運城、忻州、臨汾、呂梁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濟源市;陜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含韓城市)及楊凌示范區。
江蘇省徐州、連云港、宿遷市,安徽省淮北、阜陽、宿州、亳州市參照執行。
主要目標為秋冬季期間(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濃度控制目標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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