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執行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的指導文件。 該指導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所有可氧化降解塑料產品,無論是否一次性使用,都將被一次性塑料指令(SUPD)禁止。可生物降解的氧化降解塑料和不可生物降解的氧化降解塑料均受禁止。
2.可生物降解塑料或生物基塑料被認為屬于塑料。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或生物基塑料,并不能使受禁止的一次性塑料產品獲得指令的豁免。
3.帶有塑料襯里的一次性紙基產品,如帶有塑料襯里的紙盤子,落入指令的管控范圍。
根據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的規定,從2021年7月3日起,以下產品將禁止投放市場:
1.可氧化降解塑料制成的產品;
2.以下一次性塑料產品:
(1) 棉簽,除非其落入指令90/385/EEC或指令93/42/EEC的范圍;
(2) 餐具(叉子、刀子、勺子、筷子);
(3) 盤子;
(4) 吸管,除非其落入指令90/385/EEC或指令93/42/EEC的范圍;
(5) 飲料攪拌棒;
(6) 附著于和支撐氣球的氣球棒,包括其緊固件,但用于工業或其他專業用途且不分發給消費者的氣球的除外;
(7) 盛裝以下食品的發泡聚苯乙烯(EPS)制的食品容器,即盒子等容器,帶或不帶蓋子:
意圖用于即食,無論當場食用或外帶,通常在該容器中食用,且無需進一步制作即可食用,例如無需烹飪、煮沸或加熱,包括快餐及其即食食物的食品容器。除飲料容器、盤子、含有食品的包裹和包裝外;
(8) 發泡聚苯乙烯(EPS)制成的飲料容器,包括其蓋子;
(9) 發泡聚苯乙烯(EPS)制成的飲料杯,包括其蓋子。
根據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和歐盟委員會執行法規(EU) 2020/2151,以下一次性塑料產品的協調標識規范將從2021年7月3日起執行:
1.衛生巾(墊)、衛生棉條和衛生棉條施放器;
2.濕巾,即預濕的個人護理和家用擦拭巾;
3.帶過濾嘴的煙草產品、與煙草產品結合使用的過濾嘴;
4.飲料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