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8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1,1,1,2-四氟乙烷(1,1,1,2-Tetrafluoroethane or R134a)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建議繼續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1.29美元/千克~3.24美元/千克,具體如下:太倉中化環保化工有限公司(Sinochem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hemicals (Taicang) Co., Ltd.)、陜西中化藍天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haanxi Sinochem Lantian New Chemical Material Co., Ltd.)均為2.1美元/千克,山東東岳化工有限公司(Shandong Dongyue Chemical Co., Ltd.)為2.13美元/千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Sanmei Chemical Ind. Co., Ltd.)為1.29美元/千克,浙江衢化氟化學有限公司(Zhejiang Quhua Flour – Chemistry Co., Ltd.)、浙江衢州聯州致冷劑有限公司(Zhejiang Quzhou Lianzhou Refrigerants Co., Ltd.)均為1.59美元/千克,中國其他生產商為3.24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29033919項下的產品。cGMP認證的四氟乙烷不適用本案的反傾銷措施。
2009年8月19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和日本的四氟乙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1年7月15日,印度開始對中國和日本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2015年4月10日,印度對原產于中國的四氟乙烷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6年7月11日,印度財政部發布通報第3012016 - Customs (ADD)號,繼續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1.22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2021年2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SRF Limite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1,1,1,2-四氟乙烷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1年5月24日,印度延長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至2022年1月10日。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CV-ff-R-1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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