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開展?;钒踩a集中治理整頓
各市、省直管縣(市)應急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應急管理部工作要求,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在全省組織開展以“一防三提升”為主要目標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集中治理整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和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堅持集中攻堅和系統整治相結合,推動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上臺階、上水平。
(二)工作目標。通過集中治理整頓,實現防范重大安全風險、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質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的“一防三提升”工作目標,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實用管用的長效工作機制,解決一批基礎性、源頭性、瓶頸性的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建設一批示范化工園區、標桿企業和樣板工程,加快推進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防范重大安全風險。
1.強化重大危險源風險管控。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構成重大事故隱患且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整改無望且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建立完善責任明確、權責一致、運行高效的企業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維護好危險化學品安全防控監測信息系統和企業監測監控系統有效運行,加強數據深度分析和實戰化應用,強化報警處置。加強消地協同,開展重大危險源專項檢查督導,常態化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精準執法檢查。鼓勵通過淘汰退出、技術改造、工藝優化等措施,減少重大危險源數量、降低重大危險源等級,從源頭上消減重大安全風險。
2.開展精細化工安全整治“四個清零”行動。全面排查精細化工企業未按要求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未按時完成自動化改造、從業人員達不到規定學歷資質水平、控制室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不符合要求四個方面的問題,分類建立企業臺賬和問題清單。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今年6月底前實現“四個清零”;其他重點危險化工工藝企業,今年年底前實現“四個清零”;凡未按期完成“四個清零”的,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3.加強高危作業過程風險管控。企業實施開停車、檢維修作業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作業方案并組織本企業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或省市級專家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后方可組織實施。系統性檢維修時,同一作業平臺不得超過9人,同一受限空間內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確需超過3人的,不得超過9人;臨時性檢維修時,同一作業平臺或同一受限空間內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規范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嚴格落實特殊作業審批制度,以零容忍態度嚴格查處特殊作業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承包商評估考核和淘汰制度,實行統一安全管理,承包商不得獨自審批和實施特殊作業。
4.開展非法違法“小化工”整治。要嚴格落實縣鄉兩級政府和各類園區管委會“打非治違”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采取舉報獎勵、分片包保、網格化管理等辦法,加強公用工程運營管理,加強對企業用電、用汽、用水等情況的實時監測,出現明顯異常及時組織核查,一經發現非法違法“小化工”,應追根溯源、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開展化工園區安全整治。今年年底前,推動各市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風險聯合防控機制,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采用淘汰落后工藝技術、國內首次使用且未經安全可靠性論證及工藝技術不成熟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入園。嚴格控制引進涉及光氣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藝以及硝酸銨、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高風險危險化學品項目,原則上非重大產業配套、產業鏈銜接或高新技術產品項目不再引進。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新、改、擴建項目,在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前所在市應向省應急管理部門書面報告?;@區要根據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結合所在市“禁限控”目錄,制定《化工園區產業發展指引》和園區“禁限控”目錄。
6.推動化工園區安全升級。省政府認定的化工園區,由所在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要求開展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復核,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并制定“一園一策”安全提升方案,今年10月底前將復核結果和安全提升方案報省應急管理廳備案并公示。2022年年底前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等級應達到C級(一般安全風險)或D級(較低安全風險)。
7.推行化工園區封閉化、智能化管理。省政府認定的化工園區,應結合產業結構、產業鏈特點、安全風險類型等實際情況,分區實行封閉化管理。今年年底前要采取園區邊界設置實體(電子)圍欄或周界入侵報警系統、園區入口設置卡口及臨檢停車區、重點區域設置視頻監控、門禁系統等方式,對進出園區人員、車輛、物料實施全過程安全監控和智能化管理。
8.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分類整治。市、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要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和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對轄區內企業逐一開展排查評估,建立問題清單,制定“一企一策”。今年8月底前完成一輪整治,公布規范達標、改造提升、依法淘汰企業名單,后續壓茬推進。
9.嚴格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管理規定,切實解決隨意掛靠設計資質違規執業、設計人員出名不出人等問題。項目建設單位要組織相關專家對HAZOP分析、LOPA和SIL定級報告進行審查,對分析結果存在重大錯誤、遺漏,審查資料、參與人員等不滿足分析要求的,要重新進行相應分析。對未依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HAZOP分析、LOPA和SIL定級等工作的,或安全設施設計未充分運用上述成果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依法不予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項目投用前應對各安全儀表功能進行SIL驗證,嚴格進行安全儀表系統的安裝調試和聯合確認,確保具備安全投運條件。
10.開展安全生產許可全覆蓋現場核查。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機關提出審查意見前,應指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員并邀請不少于2名相關專業專家進行現場核查。涉及劇毒化學品和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的現場核查由省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現場核查工作由設區市、省直管縣(市)負責。負責現場核查的機關要對核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問題進行追查,依法追究包括技術服務機構在內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11.加快企業自動化控制改造升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尚未取得安全設施設計批復的建設項目,凡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其上下游配套裝置須進行全流程自動化控制設計;現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其上下游配套裝置2022年年底前須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新、改、擴建項目在設計階段要優化設計方案,最大限度減少現場生產作業人員數量,涉及爆炸危險性、甲類乙類火災危險性、有毒氣體和窒息危險性的生產、儲存裝置區原則上除巡檢人員外,不應配備其他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的,涉及硝化、加氫、氟化、氯化等重點監管化工工藝及其他反應工藝危險度2級及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同一時間現場操作人員控制在3人以下;獨棟廠房(裝置)內現場作業人員總數不得超過9人;現有涉及爆炸危險性、甲類乙類火災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生產、儲存裝置區達不到上述限人要求的,2022年年底前達到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生產企業實現“二道門”防無關人員進入功能。
(三)提升技能素質水平。
12.開展安全資質對標達標和學歷提升行動。企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人員安全資質達標導則(試行)》要求,開展專職安全管理和高風險崗位操作兩類重點人員安全資質達標提升行動,并建立管理清單。對新入職人員嚴把達標關,對現有不達標人員逐崗對標,實施“一企一策”限期達標整改計劃,通過學歷提升、內部調整、人員招錄等方式,2022年年底前全面達標。將以上兩類重點人員安全資質條件達標情況納入安全許可現場核查和執法檢查內容。危險化學品企業應支持員工在職提升化工安全相關學歷水平,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吸引和穩定安全技術技能人員隊伍。企業現有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等人員安全資質條件過渡政策和達標管理的原則,參照《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人員安全資質達標導則(試行)》相關要求執行,力爭2022年年底前達標。
13.開展“三個一建設”試點示范。穩步推動安全培訓空間、實訓基地和培訓資源庫為主要內容的“三個一建設”,構建線上線下融合的高質量培訓供給網絡。今年,確定滁州定遠、蚌埠淮上、安慶石化、安慶高新4個化工園區及所轄10家規模以上企業開展“三個一建設”試點示范。其他市分別確定1個C級以上化工園區、1家規模以上企業同步開展試點工作。
(四)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14. 推動安全數字化完善升級。支持和鼓勵重點地區、化工園區和企業在現有危險化學品安全防控監測信息系統和監測監控系統的基礎上,利用最新成熟技術手段,拓展監測預警范圍,完善系統應用功能,建立滿足化工園區、企業安全管理實際需求的系統運行長效機制,在應用中持續推進數字化升級。
15.加快“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建設。應急管理部確定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為第一批“工業互聯網+?;踩a”試點單位,其他市也要選定1至2家企業開展前期準備工作,2022年開展試點工作。各地要推進轄區內企業在特殊作業審批許可條件條目化、電子化、流程化,人員不安全行為智能分析預警,作業環境、異常狀態識別分析預警,智能巡檢等方面先行先試。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1年6月)。結合實際制定“一市一案”“一縣一案”“一園一案”。召開一次專題會,進行學習宣貫、動員部署。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學習借鑒先進經驗。
(二)集中攻堅(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對照任務措施,摸清底數,分類建立清單臺賬,先易后難,重點突破,開展集中攻堅,確保2021年年底前見成效。
(三)鞏固提升(2022年7月至9月)。對集中治理整頓開展“回頭看”,揚長補短,固化經驗做法,推廣典型示范,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四)效果評估(2022年10月至12月)。自下而上對集中治理整頓工作效果進行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成立集中治理整頓工作專班,定期調度工作進展,開展交流會商,及時解決集中治理整頓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要細化實化任務措施,列出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掛圖作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強化上下聯動。各級要緊盯目標任務,加強統籌協調,省、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化工園區要同頻共振,形成集中攻堅合力。
(四)強化調度督導。各級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充分發揮典型引領的示范效應,對推動滯后的地區實施重點幫扶。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6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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