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6月11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推動安全發展有關情況。
會上,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宋元明介紹,6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并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宋元明稱,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第一,罰款金額更高。這次修改普遍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就事故罰款方面,由現行法規定的20萬元至200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至1億元;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事故罰款數額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第二,處罰方式更嚴。比如,對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由現行法規定的先責令整改,拒不整改再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罰款,修改為,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即責令整改并處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可以按日連續計罰,拒不停產整頓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第三,懲戒力度更大。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和公開力度,增加了加大執法頻次、暫停項目審批、上調有關保險費率、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通過“利劍高懸”,有效打擊震懾違法企業,保障守法企業合法權益。
據宋元明介紹,現行的安全生產法于2002 年制定,2009 年和 2014 年先后進行過兩次修改。而此次是第三次修改。這部法律對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從歷史最高峰2002年的約14萬人,降至2020年的2.71萬人,下降80.6%;重特大事故起數從最多時的2001年一年發生140起下降到2020年的16起,下降88.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