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韓國國會全體會議通過了《化學品登記及評價法案》(K-REACH)的修正案。該提案由韓國總統于2018年3月20日頒布,將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瑞歐科技專家解讀
與目前的K-REACH法案對比,新版K-REACH主要有如下變化:
1. 現有物質注冊體系改善
新版法規將按照有害性/流通量來指定物質注冊,7000余種化學物質將在2030年之前全部注冊完畢;
- 注冊前進行預注冊,只有進行預注冊的企業官方才會給予延緩期;
- 現在正在制造/進口現有化學物質的人要在法律實施起6個月內進行預注冊(19.6.30),政府可能會構建這個一個IT系統用來讓企業能夠快速預注冊。
2. 新化學物質注冊體系改善
目前規定所有的新化學物質不論噸位都需要注冊;新版修正案中,為了給企業減輕負擔,規定只有年制造/進口100KG以上的新化學物質才需要注冊,不滿100KG的新化學物質申報即可。
3. 取消年報制度
由于報告制度與化管法(Chemical Control Act)的統計調查十分相似,為了減輕企業負擔,新法中取消了年報制度,所以2018年的年報提交將會是最后一年。
4. 對于CMR物質的管理強化
- 致癌性物質,高累積性/高殘留性物質,會對肺/肝等臟器造成損傷的物質等,將被指定為“重點管理物質”來嚴格管理;
- 制造/進口以上物質的人要申報產品內含有的物質名稱、用途/含量、有害性信息、簡單的暴露信息等,政府對此進行檢查,必要時可以限制/禁止某些物質在產品中的使用;CMR物質對于人類健康或環境產生的危害和風險較大,一直是各個國家和地區化學品法規的重點監管對象。因此企業在謹慎應對法規的基礎上,可以多渠道搜尋替代產品。
5. 對于危害性比較小但制造/進口量比較大的化學物質管理強化
即使不是注冊對象物質,但是年制造/進口量超過了一定基準(下游法令規定),韓國官方經過審議可能會將該物質指定/告示為注冊對象,企業需要準備有害性資料進行注冊。
6. 罰金制度改變
根據所得的非法利益按照一定比例來繳納罰金,按照銷售額的5%,單一營業場所持有企業按照2.5%來繳納。
7. 化學物質信息提供對象擴大
目前法規規定只有注冊的物質才需要將相關信息傳遞給購買人;修訂后規定有害化學物質無論注冊與否,都應將有害性信息傳遞給購買人。
8. 注冊豁免
目前,全部出口的情況下,10噸以下可以豁免注冊;但是考慮到在歐洲美國日本,全部出口無關數量豁免注冊,所以修訂后全部用于出口,出口量沒有限制,直接豁免注冊。
9. 授權物質
目前的體系下如果被指定為授權物質,一些特定用途需要得到授權才能使用,其他用途無限制使用;修訂后法規規定,如果被指定為授權物質,授權用途外的其他所有用途都禁止使用。
10. OR責任強化
法規修訂后明確規定如果違反法律由OR來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1. 罰則
新增故意/過失篡改實驗結果的試驗機關(有期徒刑5年/1億韓元罰金),提交假的有害性審查資料的制造/進口商(有期徒刑3年/5千萬罰金)等規定。
瑞歐科技專家答疑
1. 修正案注冊制度改編后,1噸以上現有化學物質的注冊日期是?
1噸以上現有化學物質,在2030年之前全部階段性注冊完畢:
? 1000噸以上和致癌性物質為第一階段,在2021年之前完成注冊
? 100噸~1000噸以下的為第二階段,在2024年之前完成注冊
? 10噸~100噸以下的為第三階段,在2027年之前完成注冊
? 1噸~10噸以下的為第四階段,在2030年之前完成注冊
― 屬于國內流通量的99.8%的1000噸以上的物質和高危致癌性物質要在第一階段注冊完成
2. 現有化學物質注冊前,要申告化學物質的名稱,制造?進口預估量,在新規中導入預注冊的目的是什么?
預注冊有助于促進共同注冊,確保制造?進口同一物質的企業能夠加入協議體共同制作有害性試驗資料,減少重復的動物實驗,減少注冊費用;對政府來說,可以提前掌握注冊對象的信息便于管理。
3. 對于不注冊的人來說,目前已經有罰金處罰(刑法)的規定,現在又新增附加稅(行政處罰)的處罰規定,會不會有點過度了?
對于不注冊就制造/進口化學物質的情況,不僅僅是化學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從另一方面來說,目前一億韓元以下的罰金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對比企業非法所得的商業利益來說處罰力度還不夠重;新增的附加稅處罰制度可以沒收企業的非法所得,防止未注冊但在市場上流通的化學物質對人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
因為現在存在一些企業,先注冊化學物質,得到注冊通知后開始進口物質,然后在國立環境科學院進行有害性審查的過程中如果被要求追加資料,他們就取消注冊,但是進口的物質又已經在市場上流通并獲取了一定的商業利益,某些企業經常反復這樣的行為以謀取不法利益,韓國官方為了防止這種事情再次發生,新設了附加稅制度。
稅金制度是根據違反行為的內容及程度、時間及回數、違法取得的利益規模來處罰的,并不會過度、不合理得處罰。對于持有單一經營場所的小規模企業,稅金不會超過銷售額的2.5%(其他的都是在5%以下)
K-REACH法規正式實施兩年有余,韓國官方在不斷尋求最佳的實施方案以減少化學品對國民以及環境的影響,但同時也加大了廣大對韓企業的法規應對難度及成本。瑞歐科技特別提醒對韓貿易企業,實時關注法規的最新動態,與專業咨詢機構保持互動,以制定高效經濟的合規策略。
(信息來源:瑞歐科技REACH24H)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