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厚生勞動?。∕HLW)發布公告,將就“勞動安全衛生法中關于標簽與 SDS 提供義務的修訂”開展意見征詢。
此次審查是為了配合基于《勞動安全衛生法》的化學物質管理強化措施,將風險評估對象物質(即須實施標簽標示與 SDS 提供義務的物質)的范圍進一步
一、背景與目的
根據《勞動安全衛生法》(第57條及第57條之2),對于可能對勞動者造成健康危害的化學物質,向其轉讓或提供的經營者必須通過容器標簽標示與提供 SDS 的方式,通知其危險性和有害性信息。
目前,相關對象化學物質根據政府進行的 GHS 分類結果定期進行調整。
二、修訂要點:新增對象物質
現行規定中,對象物質的范圍依據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已完成官方分類的物質”為基準。但此次審查擬將這一基準日延長至“2025 年 3 月 31 日”。
這意味著,在 2024 年度內完成日本官方 GHS 分類的新增化學物質,也將被納入監管范圍。據估算,預計將有 36 種物質新增為需要履行標簽標示與 SDS 提供義務的對象。

完整版的物質列表可參閱以下鏈接:
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305000/001597533.pdf
三、面向外國相關方的意見征詢
在本次修訂討論過程中,厚生勞動省將依據《基準與認證制度設立等的處理辦法》,為外國相關方提供陳述意見的機會。具體安排如下:
??意見陳述時間
2025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15:30~16:30
??地點與方式
線下:中央合同廳舍第 5 號館 5 樓 專用第 16 會議室(東京都千代田區霞關1-2-2)
線上:可通過 Webex 或 Teams 進行遠程陳述(請在申請時注明參會方式)。
此次意見征詢亦面向在日本境內從事化學品進口業務的海外企業及其他利益相關方。企業如希望進行意見陳述,請按厚生勞動省規定的程序提交申請。
此外,關于標簽標示與 SDS 提供義務的規定,目前預定于 2028 年 4 月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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