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督促事故整改措施有效落實,堅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防止重蹈覆轍,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安排部署,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12個評估工作組,于2020年8月至9月,集中1個月時間,組織開展了2015年至2019年發生的特別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回頭看”工作由應急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原國家煤礦安監局等13個部門派員參加,首次邀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員參加評估工作。
各“回頭看”工作組把推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作為重要任務,緊緊圍繞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這一中心任務,先后赴天津、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12個省(區、市)開展工作。聽取了當地政府及部門匯報,核查了文件資料,實地檢查了部分企業。以函詢方式,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應急部、海關總署、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報告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各工作組報告形成后,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分專題召開論證會,研究討論了各評估報告稿,聽取了各部門和專家意見。
總體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視事故調查報告落實工作,對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推動解決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問題,工作成效明顯。5年來,全國事故總量、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實現“三個繼續下降”,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特別是在2020年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明顯下降、但第三季度事故多發的特殊情況下,開展本次“回頭看”工作起到了敲鐘提醒作用,切實推動了有關地方黨委政府和部門翻舊賬找差距,重新檢視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查遺補漏解決了一批工作落實不徹底、不到位的具體問題。通過“回頭看”工作也發現,仍有一些突出問題亟待推動解決。
二、主要落實成效
(一)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事故發生后,相關省份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迅速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事故救援處置和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省份黨政主要負責人旗幟鮮明、態度堅決,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認真研究部署,嚴肅、嚴格狠抓貫徹落實;結合事故教訓深刻反思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引導各級黨員干部和企業深入學習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和新發展理念,堅決不要“帶血的GDP”。國務院安委會部署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動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江蘇省組織各級領導班子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省委書記、省長作為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第一責任人,確保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實效;組織開展“百團進百萬企業”宣講活動,近9千名領導干部深入行業領域、企業宣講安全生產,150多萬人受教育。天津市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提出“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堅持“鐵面”“鐵規”“鐵腕”“鐵心”,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嚴肅懲處危化品違規經營等問題,風險防控效能進一步提升。
(二)2起危化品事故。天津港“8?12”事故、江蘇響水天嘉宜公司“3?21”事故后,全國危險化學品和化工行業安全監管得到重視。國家層面,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按照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迅速成立江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導組,組織開展對江蘇省安全生產“開小灶”,幫助江蘇切實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向江蘇省委省政府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指出江蘇省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等方面的漏洞問題和整改方向;中央深改委將“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列為2020年工作要點;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推進建立長效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應急部、海關總署等相關部門積極行動,組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危化品安全專項整治、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三輪硝酸銨等爆炸性危化品安全專項排查治理、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建立了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預警系統,理順了港口安全管理體制機制。生態環境部、應急部積極推動各地建立安全和環保聯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治理,先后完成全國400多個化工園區、2.1萬家企業危險廢物環境風險排查。地方層面,天津市加強地方立法,進一步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加強部門聯合審批。2015年當年關停并轉涉危化品企業833家,督促整改1750家。江蘇省痛定思痛,先后組織召開14次省委常委會會議、39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題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通過產業調整,全省化工企業從4022家減少到2001家,壓減化工園區13個(占比24.5%);危廢庫存從“3?21”事故發生時的57.6萬噸減至25.1萬噸,消解了大批安全隱患。
(三)4起交通事故。通過4起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能力不斷提高。國家層面,一是加強部門協同,狠抓大客車源頭安全監管。公安部與交通運輸部建立重點車輛登記信息通報機制,全面排查“營轉非”大客車等重點車輛源頭隱患,指導地方將800公里以上客運班線作為道路運輸安全重大風險監管,逐步推動退出市場;部署各地持續開展GPS動態監管專項檢查。二是深化“打非治違”工作。交通運輸部派員赴多地開展道路運輸安全和運輸市場秩序專項檢查,公安部持續開展多輪集中整治統一行動,將重點隱患車輛全部錄入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僅2020年8月至9月整治期間,全國查處交通違法7千多萬起。三是全面加強公路隧道安全風險防控。2016年以來,全國共投入503億元進行鄉道及以上等級公路安全隱患治理。累計投入11.2億元加強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交通運輸部會同公安部開展公路隧道安全風險防控專項行動,促進公路隧道提質升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地方層面,河南省嚴格控制“營轉非”等大中型客車登記在無客運經營資質的企業或個人名下,不予登記6米以上或10人以上客車使用性質為“租賃”。全省1499輛800公里以上班線客車全部取消。安徽省暫停新增800公里以上班線審批,引導現有客車逐步退出;堅決打擊“黑站點”“黑服務區”以及無資質車輛從事客運活動。陜西省開展“營轉非”大客車專項整治、危險品運輸等整治工作,在全省重點高速公路實施貨運車輛分道行駛管控措施。浙江省全面排查有工商執照但未辦理客運、租賃許可的道路運輸企業;嚴控10座以上大客車登記在個人名下,嚴格按照車輛使用性質登記上牌。四川省印發《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標準,集中治理隱患,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湖南省出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對交通執法等八方面作出硬性規定,強力推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四)2起建設領域事故。深圳“12?20”滑坡事故、江西豐城“11?24”坍塌事故后,建設領域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強。國家層面,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生態環境部推動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明確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對建筑垃圾各環節相關主體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形成了建筑垃圾管理基礎性法律制度框架。制修訂《建筑垃圾堆填場運行作業技術標準》等多項標準,進一步明確安全技術要求。大力加強存量建筑垃圾整治,開展建筑垃圾臨時堆場(堆放點)安全風險排查,對建筑垃圾堆體穩定性等進行檢查評估治理。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成立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強化安全監管。華中能源監管局對江西業務辦全面整頓,明確所屬機構安全監管責任,加強電力行業隱患治理。地方層面,廣東省全面開展城市安全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制定《廣東省建筑廢棄物處理條例》等法規標準,建立了建筑廢棄物處理長效機制。分級明確黨委、政府和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各地全部實現黨委常委、常務副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各地市、縣(市、區)、鎮(街)全部建立安委會“雙主任”制。江西省成立了省能源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負責協調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制修訂《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10余部法規文件,大力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監管。
(五)2起煤礦事故。內蒙古寶馬煤礦“12?3”事故、重慶金山溝煤礦“10?31”事故后,有關地區和部門緊密結合事故教訓和煤礦安全特點強化治理措施。國家層面,自然資源部加強煤礦越界開采專項整治,兩起事故后的2017年,通過全覆蓋檢查,排查出19個產煤省(區、市)的230個煤礦越界開采違法行為,沒收6.94億元,罰款2.07億元。實施礦業權人信息公示制度,將存在弄虛作假、履行法定義務不到位等問題的6695個礦業權人列入異常名錄。原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開展煤礦安全全面“體檢”、煤礦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組織38處采深超千米災害嚴重煤礦安全論證,深入推進煤礦關閉退出。2016年以來,全國淘汰退出各類煤礦4800多處、退出產能近8億噸/年,48個產煤市整體退出煤炭開采行業。地方層面,內蒙古自治區出臺《煤炭工業轉型發展行動計劃》,完成煤炭化解過剩產能任務4190萬噸。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建立礦山企業“一賬三圖”制度,2017年以來共發現煤礦超層越界80宗,累計查處“五假五超”違法違規行為131起。重慶市理順監管體制,明確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履行煤礦超層越界監管職責,建立各部門合力打擊煤礦超層越界行為的聯合執法機制。關閉退出煤礦365處,淘汰產能2719萬噸/年,煤礦“弱、散、亂”局面有效改善。
(六)1起火災事故。結合河南平頂山“5?25”特大火災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全國加大了養老機構安全和消防工作力度。國家層面,國務院辦公廳及民政部門、消防機構出臺《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等政策標準,解決養老機構場所設置、安全審驗、安全條件等瓶頸難題。國務院安委會將養老機構消防安全作為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內容。民政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消防安全改造納入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應急部會同有關部門修訂了《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老年人照料設施定義、安全疏散設計、消防設施配置等進行優化。民政部牽頭建立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民政部、應急部部署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和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集中宣傳等活動,消除42.2萬處隱患。地方層面,河南省細化黨政及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定11份省級政策文件、地方標準,在全省3341家養老服務機構推行安全標準化建設,整治養老機構重大風險隱患6700多處。累計投入3.4億元為公辦養老機構配備煙感報警等安全設施;實施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省級投入33億元支持城鎮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平頂山市將每年5月25日定為火災事故警示日,嚴查消防隱患。
上述工作成效,已總結提煉為12項典型做法清單(附件1),供各地學習參考。
三、發現的問題
發現的37項具體問題,已歸納形成需整改的問題清單(附件2),請相關地方對照整改。總的看,有三方面突出問題:
(一)高危行業領域風險防控存在短板。一是煤礦超能力生產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生產建設煤礦未得到有效制止。2020年,內蒙古煤礦安監局查出17處煤礦超能力生產重大隱患。一些證照不全煤礦長期非法生產和建設,全區發現19處無證煤礦,其中僅鄂爾多斯市就有7處。年產1200萬噸的營盤壕煤礦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應急保供的名義非法組織生產;年產1500萬噸的紅慶河煤礦在采礦許可證過期、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仍然組織生產。從全國看,盡管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較大事故仍然時有發生、重大事故還未杜絕,一些煤礦還存在事故教訓汲取不深刻、災害治理不到位甚至違法違規組織生產等突出問題。重慶綦江松藻煤礦皮帶存在嚴重隱患仍然“帶病運行”,2020年9月27日皮帶燃燒導致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 人受傷,教訓慘痛。二是化工企業結構性矛盾突出,危化品領域全鏈條安全監管仍待加強。江蘇全省化工小微企業占到90%,自動化水平總體偏低、安全保障能力弱;江蘇省危化品安全風險“一圖一表”圖冊顯示,全省共有危化品使用企業9904家,占涉危企業總數的59.4%,涉及面廣,監管手段不多,極易產生風險。危險廢物貯存庫等環境治理設施安全基礎仍不牢固,南京市等地貯存庫手續不齊全問題比較普遍,非法處置時有發生。從全國看,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數據接入率不高,截至11月16日,全國共登記危化品重大危險源 22273處,目前全部數據接入率66%,尚有約三分之一共7560處重大危險源未納入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三是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仍不夠規范。河南省市縣三級政府投入了大量資金為養老機構安裝消防設施設備,但安全管理規范化、精細化水平有待提高,從業人員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低,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操作自動消防設施不熟練,值班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弱化,鄉鎮街道消防安全主要依托綜治辦、安監所等力量,人員流動大,基層消防存在失控漏管。從全國看,各地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條件、管理工作不平衡,一些養老機構還存在建筑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匱乏,安全疏散困難等問題, 2016年至今,全國養老機構雖未發生重特大亡人火災事故,但仍發生4起較大亡人火災事故。
(二)交通運輸安全風險隱患仍然突出。交通運輸領域5年來發生4起特大事故,共造成142人死亡,仍然存在突出風險隱患。一是旅游客車安檢職責不明,安全檢查環節缺失。當前旅游客運乘員安檢的主體和職責不明,旅游客車不在固定的場站發車,乘客無需憑身份證件購票查驗,上車地點不固定,所帶行李物品無安檢,安檢工作處于無人管的狀態。二是“變相掛靠”經營問題未得到徹底消除。從陜西、河南、四川等省情況看,掛靠經營并未完全取締,部分運輸企業出資購買車輛,通過入股等方式引入個人資本經營,雖然從形式上取代了掛靠,實際仍存在車輛承包到個人后企業安全主體責任難落實問題。三是運營客車失控漏管風險依然存在。浙江蕭山長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站點附近、安徽省臨泉縣客運總站附近仍公開或隱蔽存在站外攬客、小車駁載、違法營運等情況,暴露出地方整治道路客運非法違法行為不徹底。河南省鄭州市要求對轄區內無證大客車進行強制召回封存,但檢查時仍有50輛無證大客車還處于異地封存或暫扣狀態,管城區、二七區、鄭東新區有10輛未召回。四是農村公路交通安全風險仍然較大。農村道路基礎設施特別是山區農村公路生命防護工程建設不到位、道路標志標線缺失、道路養護跟不上等問題仍然存在,在路面條件提升但安全設施未同步落實的情況下,行車安全風險上升,道路隱患突出。農村交通違法多發的問題未得到根本性遏制,2020年10月4日,吉林松原農民搶收乘坐貨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五是省際、部門間協作機制不完善。陜西咸陽“5?15”事故后,陜西省交通運輸部門已建立“營轉非”客車信息報備工作機制,但由于缺乏外省“營轉非”車輛信息,對此類車輛進入陜西省內開展非法營運的違法行為無法及時發現和有效查處。陜西安康“8?10”事故后,陜西、河南、四川等省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等部門聯合執法等機制基本建立,但部門審批、監管執法、企業信息及動態監控等信息系統還未實現對接和實時共享,動態監控系統數據列入交通執法依據難度大。特別是對于車輛在異地超速、疲勞駕駛的動態監控記錄,由于違法行為發生在外地,本地公安交管部門無權處罰,無法及時有效懲治違法行為。江蘇宜興“9?28”事故后,浙江省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實現了外省高頻入浙大客車動態監控信息數據共享,但省、市兩級尚未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客運企業經營范圍聯動準入機制,無法實時核查比對道路客運企業經營信息。安徽省級層面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尚未建立有效的車輛登記和營運準入聯動機制,無法核查比對機動車行駛證使用性質和道路運輸經營資質信息。
(三)發現的其他問題。一是電力建設安全監管體制仍未理順。江西豐城熱電廠“11?24”坍塌事故調查報告明確要求完善電力建設安全監管機制,落實安全監管責任,事故后,相關工作體制機制一直沒有理順。事故后出臺的《江西省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對省發展改革部門(含能源主管部門)相關職責規定中,只明確督促電力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明確屬地安全監管職責,未按照電力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電力建設安全屬地監管責任。二是廣東省地方渣土受納場的安全基礎仍然薄弱。《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納場實施規劃》計劃重點建設的余泥渣土受納場8座,由于各種原因,目前無一落地。深圳市全年產生工程渣土約1億立方米,有70%以上渣土需要外運珠海等地處置,監管難度大。廣州市在用的7個受納場中,有5個存在積水,日常作業存在安全隱患。三是責任追究和行政處罰還存在不嚴密、不到位情況。12起事故責任追究和行政處罰落實工作總體較好,個別不嚴密、不到位。如在河南魯山“5?25”事故責任追究工作中,2人在處分影響期內進行了崗位調整,且年度考核為“優秀”。內蒙古寶馬煤礦“12?3”事故處罰中,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于2020年9月9日才向寶馬煤礦下達132647.74萬元處罰決定書,距事故結案已3年時間。
針對具體問題,已提出47項具體建議清單(附件3),請各地參照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一抓到底,扎實推進問題整改。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嚴肅認真、高度負責的態度,對照問題清單、工作建議清單,逐項制定措施,集中力量盡快補齊高危行業領域重大風險防控短板,解決安全發展理念不牢、“三個必須”落實不到位、審批許可把關不嚴、安全管理基礎不穩等突出矛盾。要跟蹤督辦問題整改,對本次“回頭看”發現的問題,特別是事故調查報告中明確要求整改但未落實的問題、仍然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問題,逐一建立臺賬,堅決推進整改、實行閉環銷號。對嚴重不負責任、失職瀆職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二)舉一反三,堅決防控重大安全風險。要清醒認識安全生產嚴峻復雜形勢,結合問題整改,抓住本地區本行業安全生產主要矛盾、突出問題、重大隱患,深入細致排查風險,徹底根治重大問題隱患。要聚焦重點行業領域,繼續深化危化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消防安全等專項整治,嚴把安全關口,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堅決防范重大風險。要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任務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制定,不斷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全力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紅線。
附件:
1.典型做法清單
2.需整改的問題清單
3.工作建議清單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21年1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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