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斯德哥爾摩公約》秘書處發布《風險概況草案》,針對多溴二苯并對二惡英和多溴二苯并呋喃(PBDD/Fs)與多溴/氯混合二苯并對二噁英和多溴/氯混合二苯并呋喃(PBCDD/Fs)兩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展開專項評估,并邀請各締約方和觀察員進行審查,有關意見可于2025年4月14日前提交至秘書處。
2024年5月,瑞士提交了一項將PBDD/Fs和PBCDD/Fs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C的提案。
此次審查基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POPRC)第20次會議決議,旨在評估這些化學物質的潛在風險,并推動物質納入公約附件C的管控范圍。
PBDD/Fs包含75種多溴二苯并對二噁英(PBDD)和135種多溴二苯并呋喃(PBDF)同系物,主要通過非故意途徑生成(如含溴阻燃劑的熱解或廢棄物的燃燒)。
PBCDD/Fs包含1550種多溴/氯混合二苯并對二噁英(PBCDD)和3050種多溴/氯混合二苯并呋喃(PBCDF)同系物,其生成通常與含溴、氯的工業過程相關。值得注意的是,已列入公約附件C的多氯二苯并對二噁英/呋喃(PCDD/Fs)不在此次評估范圍內。
根據草案,PBDD/Fs和PBCDD/Fs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積性的特點及長距離遷移能力,可能對全球環境和健康構成重大風險,符合《斯德哥爾摩公約》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判定標準,建議國際社會將其納入公約管控清單,并加強源頭減排與污染監測。后續動向
秘書處呼吁各方基于科學證據,積極參與審查并提出建議,以推動國際協同行動,減少這些物質的非故意生成與排放,有關意見可進入斯德哥爾摩公約官網的對應頁面顯示的電子郵箱地址進行聯絡和反饋。
此次草案一經通過,將會推進PBDD/Fs和PBCDD/Fs納入公約附件C的進程,在各締約國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法規下,物質的無意排放也將加以管控,以期排放盡量減少并在可行的情況下最終消除這些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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