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 ||
文件號 | 蘇科資發〔2025〕46號 | 制發日期 | 2025-02-18 |
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財政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全國科技大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設高水平科技強省,著力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2025年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將聚焦國家重點任務部署和我省“10+X”未來產業體系,加快戰略性、前瞻性、先導性前沿技術研發突破,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不斷開辟新領域新賽道,塑造新動能新優勢,以科技創新引領未來產業創新發展,加快培育形成新質生產力。現將《2025年度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項目指南》印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 項目應具有明確的研發內容,符合指南重點領域和方向,完成基礎理論創新,實施期滿后能夠形成樣品、樣機或原型機,并具備市場應用前景。項目名稱須科學規范,能夠體現前沿技術的創新點或解決的關鍵核心問題,一般以“XXX技術研發”作為后綴。本計劃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內容的需作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項目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查。
2. 項目應具有較好的研發基礎,項目申報單位近年內須有有效授權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項目負責人及團隊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優先支持省級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團隊牽頭組織和申報項目。對不符合節能減排導向的項目、規模化量產與產業化項目、無實質創新內容項目和一般性技術應用與推廣項目均不予受理。
3. 項目研究要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等傾向,按照《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蘇科監發〔2020〕135號)要求,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實施期滿后一般須形成發明專利申請或授權,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標準化研究成果。銷售等經濟指標不納入考核范圍。對于在關鍵創新指標上取得引領性、顛覆性創新成果的項目,其量化考核指標不作硬性要求。
4. 申報單位為江蘇省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申報單位應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高校、科研院所或省產研院專業研究所申報項目必須有省內企業聯合,且企業實質性參與項目研發工作。鼓勵長三角地區產學研用協同攻關。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應簽訂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
5. 發揮高新區培育新賽道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高新區圍繞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腦機接口、創新生物藥4個重點專題加強項目組織,探索通過共同資助方式組織實施項目,并在項目申報中予以說明。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聯合高新區內單位共同申報項目,推進前沿技術突破和場景應用。支持高新區以項目為依托,強化技術策源,優化發展生態,引導資源集聚,大力培育新賽道,打造發展新引擎。
二、組織方式
1. 項目申報須經相關單位推薦,具體由設區市科技局、縣(市)科技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和單位等項目主管部門擇優推薦。蘇州實驗室、部省屬本科院校的項目申報由本單位負責審核并自主推薦,項目立項后,直接與省科技廳簽訂項目合同。原則上每個設區市最多推薦12項(含縣、市、區的申報指標);省產研院最多推薦8項;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4年國家高新區綜合評價結果排名前50名的國家高新區(共9家)每家最多推薦10項,其他高新區及常州科教城每家最多推薦5項;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最多推薦5項,其他部省屬本科院校最多推薦2項;省級創新聯合體可增報1項,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組織;申報量子科技(指南代碼:1002)、腦機接口(指南代碼:1003)不受推薦名額限制。
對納入2024年度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儲備庫的項目(具體名單另行通知),由申請單位本著自愿原則重新申請提交,不占用項目主管部門推薦名額。
2. 強化項目績效評價管理,申報單位編制項目申報書需同步填報“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作為項目立項評審的重要考量,并納入項目立項后簽訂合同和項目實施后驗收的相關內容。
3. 項目受理后將進行形式審查,并通過網絡評審、現場考察等方式擇優遴選項目。擬立項項目將根據新增研發經費投入情況,綜合運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產業基金、風險補償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則上通過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方式安排的省撥經費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其中: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省撥經費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30%,每個項目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不得以政府資助資金作為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3年左右。
4. 除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外,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本年度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本年度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有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或省科技重大專項在研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2025年度本計劃項目,部分重點科技創新企業不受在研項目申報限制。
5. 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同一項目(依托同一建設內容、同一關鍵技術等同一核心內容編制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重復或同時申報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項目。凡屬重復申報的,取消立項資格。
6. 項目負責人須為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與申報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項目任務。鼓勵和支持40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牽頭或參與申報本計劃項目,各主管部門推薦項目中由青年人才擔任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5%。有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本年度項目。同一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省科技計劃項目。
7. 鼓勵項目申報單位采用租賃或共享使用專用儀器設備,對確有需要利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本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項目,申報單位應說明所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必要性并承諾遵守查重評議、開放共享等有關規定要求。
8. 全面落實科研誠信及科研倫理要求。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申報單位均須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和個人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其他社會領域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的,將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9. 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應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并會同同級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省科技廳將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對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情況進行抽查。
10. 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認真落實省科技廳黨組關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有關工作要求,嚴格遵守“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規定,堅決把好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關口。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省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三、其他事項
1. 啟用江蘇數字科技平臺。2025年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將依托新建的江蘇數字科技平臺組織實施。根據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要求,江蘇數字科技平臺統一使用蘇服碼賬號登錄。沒有蘇服碼賬號的單位、個人,需在江蘇政務服務網進行注冊。首次登錄江蘇數字科技平臺的單位和個人用戶,需輸入原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賬號信息進行綁定,經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項目申報;沒有原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賬號的用戶不需綁定。
2. 實 行 無 紙 化 申 報 。 申 報 材 料 在 江 蘇 數 字 科 技 平 臺(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報階段不提供紙質版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承諾書打印掃描后,以附件形式上傳,其他項目附件材料應傳盡傳。項目主管部門將推薦項目匯總表(詳見附件)及項目主管部門科研誠信承諾書(均為紙質,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后統一報送至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南京市龍蟠路175號。
3. 網上申報材料是后續形式(信用)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經主管部門在線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2025年擬立項目將在江蘇數字科技平臺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最終確定立項的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通知承擔單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裝訂,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績效目標申報表、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
4. 本年度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7日17:3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8日17:30,推薦項目匯總表及項目主管部門科研誠信承諾書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省科技廳高新技術及產業化處 吾慧星,張競博
聯系電話:025-57712075,57715171
聯 系 人: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 包 櫻,趙 陽
聯系電話:025-85485935,85485966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1.2025年度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項目指南
2.2025年度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3.2025年度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推薦項目匯總表樣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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