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
文件號 | 工信廳原函〔2024〕473號 | 制發日期 | 2024-12-11 |
根據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政策安排,現組織開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審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資格申報企業應為生產制造《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所列產品的企業,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較強的設計研發、生產制造和產業化能力,具備專業較為齊全的技術人員隊伍,并掌握該產品研制的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
二、資格審定程序
(一)企業申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作為推薦單位,組織本地區或所屬企業做好申報工作。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1,申報形式采用線上申報,網址為https://xclcygx.miit.gov.cn。
(二)推薦單位審核。推薦單位按要求對本地區或所屬企業開展資格審核,重點核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產品技術參數的符合性和價值合理性等,形成核查意見,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報送材料要求見附件2。
(三)部門復核。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專家復核確定產品補償資格,并按產品價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補助資金額度,有效期限不超過3年。
三、其他要求
(一)材料制造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業務管控,確保申請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準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保險補償資格的,3年內不得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有關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規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務水平,認真組織做好審核工作。推薦單位核查意見請于2024年12月31日前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12月11日
(聯系人及電話:付瑜 010-68205566 高群 010-68205766)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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