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24年第47號
【發文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出口商品配額管理辦法》《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現公布2025年貨物出口配額總量及配額管理有關事項如下:
一、2025年,甘草及甘草制品、藥料用人工種植麻黃草、活豬(對港澳)、活牛(對港澳)、活雞(對香港)、鋸材、藺草及藺草制品出口配額分別為520萬千克、108.3萬千克、161.04萬頭、2.8萬頭、300萬只、10萬立方米、1700萬千克。
二、出口上述貨物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向商務部申請取得配額(全球或者地區配額),憑配額證明文件或者配額招標中標證明文件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以下簡稱為出口許可證),憑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驗放手續。
三、2025年出口配額(以招標方式分配的配額除外)申請時間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申請人需將申請材料提交給所在地方的省級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由省級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并轉報商務部。
四、商務部依法對受理的申請進行審查,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將配額分配給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五、甘草及甘草制品、藺草及藺草制品出口配額通過招標的方式進行分配,有關申請的條件和程序等事項另予公布。
六、2025年繼續暫停磷礦石、白銀出口配額管理,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符合條件的出口磷礦石或白銀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可憑有效的貨物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加工貿易項下出口白銀按規定辦理),憑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驗放手續。
七、本公告所稱省級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商 務 部
2024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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