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2024年,限制類和淘汰類)》(征求意見稿)(下稱《目錄》征求意見稿),共涉及20項技術,其中限制類7項,淘汰類13項,涉及除塵、脫硫脫硝、VOCs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細分領域。這是生態環境部首次就限制類和淘汰類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征求意見。
據記者梳理,《目錄》征求意見稿中的限制類技術包括低效濕式除塵技術,低效干式除塵技術,璃鋼濕式電除塵(霧)器,煙氣濕法除塵脫硫一體化技術,未實現自動控制的脫硫、脫硝設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洗滌吸收凈化技術,無控制系統或控制系統未實現對關鍵參數進行自動調節控制的燃燒、冷凝、吸附—脫附、吸收類VOCs治理技術7項。
《目錄》征求意見稿中的淘汰類技術包括正壓反吸風類袋式除塵技術,水噴淋脫硫技術,電子束法脫硫技術,煙道中噴灑脫硫劑的脫硫技術,關鍵組件或工藝單元缺失的濕法脫硫技術,關鍵組件或工藝單元缺失的活性焦工藝,無法評估治理效果的脫硫、脫硝技術,未配備吸收裝置的氧化法脫硝技術,煙道中噴灑脫硝劑的脫硝技術,VOCs光催化及其組合凈化技術,低溫等離子體及其組合廢氣凈化技術,光解(光氧化)及其組合廢氣凈化技術,無原位再生系統的VOCs蜂窩狀活性炭吸附凈化技術13項。
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限制類技術為僅在某些領域和條件下可使用的技術。該類技術存在處理效率較低、運行穩定性較差、二次污染處理難度較大、技術經濟性較低等問題,但在某些領域和條件下有適用性、尚無合適的替代技術,需要限制其應用范圍。
淘汰類技術為在各領域和條件下均不可使用的技術。該類技術存在機理不清、處理效率低下、運行穩定性差、二次污染不可控、物耗能耗高、安全問題突出等問題,已有更先進的替代技術,應該淘汰。
據了解,為更好發揮技術指導作用,推動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進步,生態環境部決定將原《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調整為《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按年度、分領域發布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污染防治技術。今年將圍繞大氣污染防治、噪聲與振動控制領域,9月份發布限制類和淘汰類目錄,12月份發布鼓勵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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