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歐盟發布多項公告,對農藥活性物質精甲霜靈、溴氰菊酯及活化酯的批準情況進行更新。
另外,歐盟近期終于對處于監管空白領域多年的農藥安全劑和增效劑批準數據要求及審批計劃進行了規定,相關公告已于上周正式生效。
具體情況如下:
歐盟發布公告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4/1718修訂精甲霜靈的批準條件,將相關雜2-[(2,6-dimethyl-phenyl)-(2-methoxyacetyl)-amino]-propionic acid 1-methoxycarbonyl-ethyl ester的限量放寬至10 g/kg,但保留了2020年再評審后新增的限制條件——用于種子處理時,只能對后續在溫室中播種的種子進行處理。更新后精甲霜靈的批準條件為:精甲霜靈 Metalaxyl-M
活性物質:≥ 920 g/kg
相關雜質:
2,6-dimethylphenylamine: max. content: 0.5 g/kg
4-methoxy-5-methyl-5H-[1,2]oxathiole 2,2 dioxide: max. content: 1 g/kg
2-[(2,6-dimethyl-phenyl)-(2-methoxyacetyl)-amino]-propionic acid 1-methoxycarbonyl-ethyl ester: max. content < 10 g/kg
歐盟發布公告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4/1734補充分配瑞典為溴氰菊酯的共同評審國。更新后負責溴氰菊酯再評審工作的評審國為:奧地利(RMS)和瑞典(Co-RMS)。
歐盟發布公告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4/1696 撤回對活性物質活化酯的批準決定,并更新活性物質批準清單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No 540/2011。
根據公告信息,申請人于2023年9月告知歐盟委員會其停止了關于活化酯內分泌干擾特性的進一步研究,并決定根據歐盟CLP法規將該物質自我分類為生殖毒性1B類,因此不再滿足歐盟農藥活性物質的批準條件。公告規定各成員國應在2025年1月10日前撤銷對含有活化酯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授權,同時根據歐盟農藥法規第46條給予的任何過渡期將于2025年7月10日到期。
歐盟發布公告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4/1487對安全劑和增效劑批準的數據要求進行了規定,并公布了對現有安全劑和增效劑的審批計劃。該公告填補了歐盟對農藥安全劑和增效劑的監管空白,并已于上周生效。瑞歐將于近期發布對該法規的詳細解讀,歡迎相關企業關注。 為避免出口貿易受到影響,建議有歐盟市場布局的相關企業多多關注!安全劑和增效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