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民政廳 | ||
文件號 | 制發日期 | 2024-03-01 |
各全省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全省性社會組織:
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民政部相關部署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4年3月1日起開展全省性社會組織2023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3年6月30日前在省民政廳登記的社會服務機構或稱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民非”),2023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廳登記的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社團”)、基金會,不包括在省民政廳登記或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團、民非、基金會(慈善組織年報工作另行通知)。
二、受理時間
2023年度的年檢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逾期年檢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年檢。參檢對象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登錄“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如實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
實行“雙重管理”的,參檢對象應于3月31日前提交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業務主管單位應于4月30日前登錄“江蘇省社會組織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地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完成初審,初審通過后,參檢對象應于5月31日前在“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中完成年檢全部附件材料報送。
無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參檢對象應于3月31日前填報好《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系統自動推送給有關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或其授權的行業黨委、屬地黨組織以及行業管理部門,參檢對象應于5月31日前在“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中完成年檢全部附件材料報送。
三、填報材料
(一)社團:只需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無需提交審計報告。
(二)民非:屬于教育和衛生類的,需提交審計報告;其余的只需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無需提交審計報告。
(三)基金會:需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提交《審計報告》(依照《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范本)》要求)、《專項信息審核報告》(依照《2023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范本)》要求)。
四、操作流程
社會組織年檢工作依托“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進行,該系統部署在互聯網,參檢對象自行登錄網上辦事系統開展年檢工作。
“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登錄方式:“江蘇民政網”(網址:http://mzt.jiangsu.gov.cn/)→“辦事服務”→“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入口”→“江蘇政務服務統一身份認證系統”,以“法人登錄”方式進入網上辦事系統,選擇“年檢年報”模塊→“點擊開始年檢”→選擇“2023年度”進行填報。
年檢結論公示公告查詢地址:
1.手機端 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2.電腦端 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年檢結論以公告為準,一般不再加蓋年檢印鑒,確需留存年檢紙質材料的社會組織,可以自行準備文本前往省民政廳加蓋年檢印鑒。年檢結論公告后,如發現存在影響當年年檢結論情形的,年檢結論將予以重新確定。
五、評定標準
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在2023年度自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嚴格按照《社會組織章程》開展活動,內部管理規范,黨組織建設和黨的工作實現覆蓋,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的,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一)社團(23種情形)。(1)未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開展黨建工作的;(2)未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3)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章程核準、負責人備案手續的;(4)未按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5)無特殊情況,未按章程規定按期換屆的;(6)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負責人超齡、超屆任職的;(7)未正常開展業務活動,或者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8)未按規定設立或者管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辦事機構、實體機構的;(9)未按規定制定、修改會費標準的;(10)違反社會組織管理規定收取費用的;(11)有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取酬的;(12)財務管理或資金、資產使用存在違規情形的;(13)違反規定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14)不具備法律規定社會團體法人條件的;(15)年度工作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16)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的;(1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18)登記管理機關抽查審計發現存在違規問題的;(19)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者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20)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21)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22)危害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23)有其他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有關政策規定和章程行為的。
(二)民非(19種情形)。(1)未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開展黨建工作的;(2)未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3)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4)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5)本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規定進行活動的(包括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理事會或未按期換屆等情形);(6)無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動場所的;(7)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8)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核準備案的;(9)設立分支機構的;(10)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11)現有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12)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1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14)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15)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或逾期不參加年度檢查的;(1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17)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者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18)已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成立條件的;(19)有其他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有關政策規定和章程行為的。
(三)基金會(22種情形)。(1)未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開展黨建工作的;(2)未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3)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的;(4)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理事會或未按期換屆的;(5)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或章程核準的;(6)違反或超出章程規定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7)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8)違反規定接受和使用捐贈、資助的;(9)不按照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10)違反規定使用票據的;(11)年度公益事業支出未達到規定額度的(如綜合兩年或綜合三年支出達到規定額度,將不影響年檢合格結論);(12)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超過規定額度的(如綜合兩年或綜合三年支出未超過規定額度,將不影響年檢合格結論);(13)財務管理或資金使用存在違規情形的;(14)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中弄虛作假的;(15)基金會凈資產低于法定的原始基金數額的;(16)不履行信息公布義務或者公布虛假信息的;(17)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專職工作人員私分、侵占、挪用基金會財產的;(18)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19)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20)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者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21)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22)有其他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有關政策規定和章程行為的。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動參檢,強化自律規范。各全省性社會組織要自覺履行參加年檢的法定義務,嚴格落實年檢制度規定,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全面真實填報組織結構、黨的建設、業務活動、財務收支、項目實施、兼職取酬以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設立等情況,結合本次年檢主動對相關事項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違規行為的,立行立改,不斷提升內部治理規范化水平。
(二)抓好問題整改,推動健康發展。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檢過程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須依法依規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對未參加年檢的、年檢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省民政廳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依據《江蘇省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社會組織年檢結論將與等級評估、財稅優惠、購買服務等政策掛鉤。
(三)履行審核職能,確保年檢質量。各業務主管單位應依法履行年檢審核和監督管理職能,督促指導所屬社會組織規范填報相關材料、仔細核實重點數據、及時關注年檢進度,并依托“江蘇省社會組織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對參檢社會組織年檢材料進行審核把關,作出初審結論。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領域風險防控工作要求,請各業務主管單位重點關注主管的社會組織是否存在濫設分支機構(特別是地域性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等風險。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干預糾正,重大風險問題會同公安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迅速處置。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或其授權的行業黨委、屬地黨組織以及行業管理部門通過年檢系統了解掌握所屬社會組織年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反饋。
七、業務咨詢
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和參檢社會組織如有任何年檢問題,請及時與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人員、系統工程師聯系咨詢。
社團年檢工作電話:025-83590660、025-83590411、025-83590447、025-83590495、025-83590465,省屬社團交流群QQ:220943575。民非年檢工作電話:025-83590642、025-83590461,省屬民非交流群QQ:280809868。基金會年檢工作電話:025-83590651、025-83590419,省屬基金會交流群QQ:156770091。系統工程師操作咨詢電話:025-8359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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