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 ||
文件號 | 蘇科資發〔2024〕29號 | 制發日期 | 2024-02-28 |
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財政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2024年度省基礎研究專項資金(重大創新平臺計劃)緊扣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這一重大任務,堅持“四個面向”,以培育建設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為重點,以加強前瞻布局和提升創新能力為主線,著力構建定位清晰、布局合理、特色鮮明、支撐有力的全省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體系,為江蘇在科技自立自強上走在前提供堅強有力支撐。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和實施方式
(一)科學與工程研究類
1.省實驗室運行建設
以培育打造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為目標,探索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的科研組織模式,支持省實驗室圍繞國家和區域重大需求,凝練戰略任務,開展有組織科研,突破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核心技術,努力打造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創新高峰。
實施方式:根據地方對實驗室開展有組織科研的投入情況、實驗室理事會審定的重大任務完成情況等,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支持。
2.全國重點實驗室重組建設
支持在蘇國家重點實驗室重組和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實驗室進一步突出戰略導向,提升原始創新能力,開展需求導向的有組織科研,打造支撐有力、前沿引領、根基深厚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
實施方式:對新獲批牽頭組建的在蘇全國重點實驗室,給予一定的配套經費支持;對已獲批牽頭組建的在蘇全國重點實驗室,根據年度績效給予一定的配套經費支持。
3.省重點實驗室重組建設
對標全國重點實驗室重組的原則性要求,推動省重點實驗室進一步明確使命定位,以加強產業領域應用基礎研究為重點,強化前瞻布局,提升產業科技原始創新策源能力。啟動省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按照“國內一流、力爭國內領先”的要求,統一重組建設標準,推動原有省重點實驗室優化整合力量開展重組,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單位圍繞世界科技前沿和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培育及海洋產業發展需求,在尚未布局或布局不足領域新建省重點實驗室。(實施方式另行通知)
(二)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類
1.技術創新中心建設與運行
聚焦我省重點打造的優勢產業鏈和重大技術需求,以市場為導向,跨區域、跨領域整合新型研發機構、高校院所和行業骨干企業等相關科研力量和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資源,重點圍繞通用智能、綠色能源等領域布局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產學研協同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產業化,構建創新網絡,為支撐產業向中高端邁進、實現高質量發展發揮戰略引領作用。
鼓勵各市縣和有關園區依托國家和省技術創新中心實施相關領域的科研項目,探索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的科研組織模式。
實施方式:新建項目采取以定向組織和競爭擇優相結合的方式。由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整合相關科技力量,按照《江蘇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2020年版)》要求,提出建設方案,擇優推薦申報,經專家評審論證,成熟一個,啟動一個。此外,根據地方依托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定向實施的科研項目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支持。
2.省工程技術聯合實驗室建設
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培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以基礎性、前沿性研究成果轉化為導向,以學科交叉為特色,以推進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成果工程化為主要任務,由省內重點高校、科研院所牽頭,地方政府和行業領軍企業深度參與,在空天技術等領域建設省工程技術聯合實驗室,開展前沿技術集成創新、基礎研究成果工程化,促進我省科教資源與產業創新緊密對接,有力帶動基礎前沿研究和工程技術發展。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其相關領域建有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基地)等重大創新平臺,擁有高水平的領軍人才、專職研發團隊和明顯創新優勢,與地方園區、省內外行業龍頭企業合作共建,有專門的研發場所,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獨立集中。省撥經費資助將依據項目新增總投入,擇優給予分檔支持。
實施方式:采取以定向組織和競爭擇優相結合的方式。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可牽頭申報1項,經專家評審論證,成熟一個,啟動一個。
3.概念驗證中心建設
聚焦進一步暢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渠道,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鏈條,布局建設概念驗證中心,強化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價值發現和前端賦能,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為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育成未來產業開辟新領域、布局新賽道。
申報條件:申請牽頭建設單位應為在江蘇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江蘇省概念驗證中心建設工作指引(試行)》建設條件的高校、院所、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實施方式另行通知)
(三)資源共享與科技服務類
1.重大科研設施預研籌建
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江蘇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通過政產學研合作,整合國際國內優勢科教資源,重點圍繞軟件等領域預研籌建重大科研設施,積極創建國家重大科研設施(平臺),支撐產業科技創新中心主承載區建設。
實施方式:采用擇優組織方式。由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整合國內外相關科技力量,提出建設方案,經同行專家論證評審,擇優支持,成熟一個,啟動一個。
2.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運行建設
著眼滿足科研需求和精準適配,提供有效基礎支撐和優質公益服務,支持大型科學儀器、科技文獻、農業種質、實驗動物、技術交易等領域基礎資源共享服務平臺持續穩定運行,強化開放共享理念,完善競爭激勵機制,以高品質服務供給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實施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
貫徹落實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支持國家和省確定建設的重大創新平臺、重大新型研發機構等,以及明確列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培育建設的重大項目;支持省內有條件的高校院所和國家級創新平臺在河套深圳園區設立分支研發機構。
實施方式:新建項目采用定向組織方式,由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提出可行性方案,經同行專家論證評審,成熟一個,啟動一個。國家立項或布局建設的項目,將視情給予一定支持。
二、申報要求
1.切實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部署。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嚴格落實省科技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嚴格遵守“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省科技廳《關于轉發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蘇科監發〔2021〕44號)要求,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省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2.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江蘇省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蘇科技規〔2018〕35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會同同級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省科技廳將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對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情況進行抽查。
3.新建項目執行限額申報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本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定向組織項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企業只能申報1項省科技計劃項目。有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本年度省科技計劃新建項目(定向組織項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1項省科技計劃項目。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重復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也不得同時申報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項目;凡屬重復或同時申報的,取消立項資格。
4.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號)、《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全省作風和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蘇科監發〔2019〕336號)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通知》(蘇科監發〔2020〕319號)有關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失信行為。因科研失信記錄和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的,將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5.項目研究要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按照《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蘇科監發﹝2020﹞135號)要求,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研究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
6.設區市科技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轄縣區或系統的統籌,加大重大項目組織力度,對重大科研設施預研、省技術創新中心、省工程技術聯合實驗室等建設項目,應與省科技廳會商后再由項目承擔單位正式報送申報材料。新建項目實施期為3-5年。本計劃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內容的需作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項目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查。
7.項目預算編制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江蘇省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13號)《江蘇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3〕1號)文件執行,項目預算應合理真實,承諾的自籌資金必須足額到位。鼓勵項目申報單位采用租賃或共享專用儀器設備,對確有需要利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本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項目,申報單位應說明所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必要性并承諾遵守查重評議、開放共享等有關規定要求。
三、其他事項
1.全面推行無紙化申報,項目申報材料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報階段不提供紙質版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單位在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前,應當就申報材料全部內容征得參與者和合作單位同意。項目申報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承諾書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后,將掃描件以附件形式上傳,其他附件材料應傳盡傳。項目主管部門將推薦項目匯總表及項目主管部門科研誠信承諾書(均為紙質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后統一報送至省生產力促進中心項目受理處。地址:南京市龍蟠路175號。
2.網上填報的申報材料是后續形式(信用)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2024年擬立項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https://kxjst.jiangsu.gov.cn/)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確定立項的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通知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紙質申報材料通過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打印項目申報材料”打印,按封面、單位信息表、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紙質材料和網上提交的內容須完全一致。
3.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日17:3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薦項目匯總表及項目主管部門科研誠信承諾書報送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
省科技廳科研機構處:尤琛輝、范宜、黃堅、徐亮、張傳暉
025-83362267、57715340、86637560、83350801
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李旭紅、汪飛
025-85485920、85485833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1.江蘇省重大科研設施預研籌建項目申報書
2.江蘇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書
3.江蘇省工程技術聯合實驗室建設項目申報書
4.江蘇省概念驗證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書
2024年度省基礎研究專項資金(重大創新平臺計劃)項目的通知(印刷版)20240301.pdf
(有關附件請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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