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
文件號 | 工信廳科函〔2023〕260號 | 制發日期 | 2023-09-21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根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及復核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企業的遴選和推薦報送工作,中央企業負責其下屬企業的遴選和推薦報送工作。申請認定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應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突出成果,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編寫要求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企業不超過3家,已開展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企業不超過4家;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企業各擇優推薦1家企業。
二、復核評價工作
(一)復核評價范圍為2020年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見附件1、2)。
(二)請有關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組織相關企業做好評價材料填報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證明材料。有關數據指標截至2022年底,其中財務數據按照已審計的2022年會計報表填寫。發生更名或重組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請提供名稱變更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根據《管理辦法》,復核評價不合格的企業將被公告撤銷稱號并摘牌。
三、其他事項
(一)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將申請認定企業匯總表及申報材料(附件3、4,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光盤一份)、復核評價材料(附件5,紙質版一式一份,電子版光盤一份)正式報工業和信息化部,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受理。
(二)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劉 丹 010-68205231
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 牛江蓉 010-88379229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莊大街22號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戰略所,100037。請注明“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材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