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生態環境部發出關于公開征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簡稱《管理辦法》)意見的通知。業界普遍認為,此舉意味著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將重啟,萬億級碳市場將進一步調動各行各業的減排積極性,提高碳市場活躍度。與2012年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相比,此次發布的《管理辦法》在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的管理模式方面進行了調整。《管理辦法》在與原《暫行辦法》保持銜接的同時,進一步突出交易的“自愿”屬性,將社會監督作為自愿減排交易及相關活動的重要監管手段,運用市場機制推動監督責任和主體責任落實,壓實項目業主、第三方審定與核查機構主體責任,強化政府部門事中事后監管。同時,《管理辦法》對原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方法學、項目、減排量、審定與核證機構、交易機構5個備案事項的管理方式進行了優化。當前減排機制種類繁多,但缺乏有效統籌和科學規劃,標準各異、價格不一,造成市場割裂,擠占了優質減排資源,既不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總體要求,也對完成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目標造成不利影響。因此,亟需盡快啟動全國統一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統籌全國碳減排資源,規范自愿減排市場交易及其相關活動。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是完善碳市場交易機制的重要措施。目前,碳交易還僅限于在有限企業范圍內進行的有限交易,市場的活躍度和碳價都不高。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的重啟不僅有助于解決上述問題,還有利于廣大企業通過自身行動,將減碳能力變現,從而助力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社會各界對重啟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高度期待。有業內專家指出,市場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既要根據新的形勢要求,建立一整套被廣泛接受、科學有效、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制度規則和技術規范體系,確保項目的真實性、唯一性和額外性以及減排量可測量、可追溯、可核查,又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設運行全國統一的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等,以保障市場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