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文件號 | 發改產業〔2023〕773號 | 制發日期 | 2023-06-14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水利(水務)廳(局)、應急管理廳(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現代煤化工產業發展的重要指示要求,結合《現代煤化工產業創新發展布局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實施情況以及產業發展面臨的能源安全、生態環保、水資源承載能力等形勢任務,進一步強化煤炭主體能源地位,按照嚴控增量、強化指導、優化升級、安全綠色的總體要求,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不含煤制油、煤制氣等煤制燃料,下同)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發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項目建設管理
從嚴從緊控制現代煤化工產能規模和新增煤炭消費量,《方案》明確的每個示范區“十三五”期間2000萬噸新增煤炭轉化總量不再延續。確需新建的現代煤化工項目,應確保煤炭供應穩定,優先完成國家明確的發電供熱用煤保供任務,不得通過減少保供煤用于現代煤化工項目建設。此前未納入《方案》的新建煤制烯烴、新建煤制對二甲苯(PX)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規定,根據項目原料、用能、水資源等要素保障條件,經評估論證并納入《方案》后,由省級政府核準。新建年產超過100萬噸的煤制甲醇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
二、加強規劃布局引導
在《方案》明確的現代煤化工產業布局基礎上,按照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等要求,進一步加強規劃引導,優化產業布局,推動存量現代煤化工項目加快實施先進技術裝備改造升級,新建煤制烯烴、煤制對二甲苯(PX)、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可降解材料等項目重點向煤水資源相對豐富、環境容量較好地區集中,促進產業集聚化、園區化發展。根據資源環境稟賦和承載能力,優化傳統能源產業空間布局和用地結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新增煤化工產能。對于現有現代煤化工產能規模較大的地區,鼓勵通過上大壓小、煤炭用量置換等方式實施新建項目,避免同質化、低水平重復建設。
三、加大科技創新力度
鼓勵新建現代煤化工項目承擔相應的技術創新示范升級任務,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加快產業技術優化升級,推進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推進高性能復合新型催化劑、合成氣一步法制烯烴、一步法制低碳醇醚等技術創新,推動煤制對二甲苯(PX)實現產業化突破。聚焦大型高效煤氣化、新一代高效甲醇制烯烴等技術裝備及關鍵原材料、零部件,推動關鍵技術首批(次)材料、首臺(套)裝備、首版(次)軟件產業化應用。優化調整產品結構,加快煤基新型合成材料、先進碳材料、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工品生產技術開發應用。加強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綠色替代品和無毒無害、低毒低害綠色化學物質和產品研發。鼓勵建設大型高效“氣化島”,打造平臺化原料集中生產、下游產品多頭并進發展模式。在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推動現代煤化工與可再生能源、綠氫、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耦合創新發展。推動現代煤化工裝備數字化建設,鼓勵現代煤化工企業、裝備企業、服務商組建聯合體,研究開發現代煤化工智能裝備與場景融合技術,培育一批智慧生產典型場景。
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加快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引導現有現代煤化工企業實施節能、降碳、節水、減污改造升級,加強全過程精細化管理,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強化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標準引領和約束作用,穩步提升現代煤化工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嚴格能效和環保約束,加強項目節能審查和環保監管,擬建、在建項目應全面達到能效標桿水平,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水平達到能效標準先進值以上;能效低于基準水平的已建項目須在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升級,主要產品能效須達到行業基準水平以上,屆時能效仍在基準水平以下的項目予以淘汰退出。新建項目企業環保應達到績效分級A級指標要求。加快推進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實施改造,對超標排放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關閉。堅決落實以水定產要求,強化水資源論證和項目用水管理,推廣應用密閉式循環冷卻等節水技術,推動新建項目每噸產品新鮮水耗達到行業領先水平。加快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高鹽廢水階梯式循環利用、資源化深度處理,以及灰、渣等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開展現代煤化工行業所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篩選排查和環境風險評估,對環境風險高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研究推動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加快高濃度二氧化碳大規模低能耗捕集利用與封存、制備高附加值化學品技術開發和工業化應用。加強傳統能源與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推動煤電、氣電、風光電互補。新建項目應優先依托園區集中供熱供汽設施,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
五、加強安全環保監管
嚴把項目安全、環保準入關口,項目選址及污染控制措施等須滿足安全、環境準入要求,新建項目需布局在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的化工園區,所在省份需完成國務院督查中關于現代煤化工產業整改事項。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切實執行安全、環保“三同時”制度,加強企業—園區—政府聯動,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在大型煤化工基地和產業集聚區配套建設企業專職消防隊、工藝處置隊、政府專職消防隊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和環境應急處置隊伍,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實防范各類事故次生環境災害。加大日常安全檢查和環保監管,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嚴防土壤地下水污染,及時消除安全環保隱患,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規采取相關整頓等措施。
六、明確各方責任分工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嚴格總量控制,完善建設標準,組織評估機構從煤水資源、環境容量、排放水平、能效水平、安全風險、工藝技術、經濟效益等方面,對申請納入《方案》的煤制烯烴、煤制對二甲苯(PX)項目進行科學論證,并適時開展監督檢查,推動項目合理布局、規范建設。自然資源部、水利部、應急管理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結合職能,加強規劃選址、以水定產和水資源論證、安全生產、能源保障、資源匹配等方面的工作指導。各有關地方和中央企業要強化系統觀念和底線思維,在完成國家明確的發電供熱用煤保供任務、有效保障煤炭供給、統籌好現代煤化工發展和碳強度目標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產業發展基礎、市場供應需求、要素保障條件等因素,科學謀劃、充分論證、規范建設,嚴格做好項目把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按批復要求規范建設,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省級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科學制定本地區現代煤化工產業發展規劃,合理把握產業發展規模,不斷提升產業發展質量,推動產業健康發展。
本通知作為《方案》的重要補充,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
應急管理部
2023年6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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