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綠色報告”項目監控到的數據顯示,怡達股份控股子公司泰興怡達化學有限公司因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泰興怡達化學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21萬元。該處罰信息于2022年12月7日被相關監管機構披露。
“A股綠色報告”項目由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讓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本項目基于31個省市區、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權威環境監管數據,篩選監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表現,加以專業數據分析及深入解讀,每日智能寫作及時發布上市公司AI綠報,每周推出A股綠色周報,定期動態更新上市公司環境風險榜。
文號為泰環罰字﹝2022﹞2-183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環氧丙烷項目需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即投入生產。
公司已于近日取得泰州市行政審批局出具的《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主要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年產 22 萬噸環氧丙(乙)烷衍生產品技改項目
項目法人單位:泰興怡達化學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江蘇省:泰州市_泰興市 泰興經濟開發區閘南路 38 號
項目總投資:84548 萬元
建設性質:改建
計劃開工時間:2023 年
建設規模及內容:1、項目利用廠區預留空地,新建生產車間、包裝車間、賽克裝置、倉庫、變配電間、灌裝間、機柜間、罐區等設施,建筑面積約 28279平方米。2、購置反應器、槽罐、換熱器、泵、塔、離心機、盤式干燥機、振動篩分機、造粒機、過濾器等設備。3、項目建成后,可形成高端專用醇醚及醇醚酯 20 萬噸(其中含 5 萬噸濕電子化學品)、三羥乙基異氰尿酸酯(賽克)產品2 萬噸,副產品乙二醇甲醚 1000 噸,乙二醇丁醚 1000 噸的生產能力。項目不得使用國家明令限制、禁止、淘汰工藝和設備,項目依法辦理環評、安評、能評、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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