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文件號 | 制發日期 | 2022-12-28 |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充分發揮綠色技術對綠色低碳發展的關鍵支撐作用,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方案(2023—2025年)》(發改環資〔2022〕188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實施方案》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是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的任務要求。2019年4月,經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聯合印發了《關于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9〕689號),明確了到2022年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文件出臺后對推動綠色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現實需求相結合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關鍵時期,綠色技術創新對綠色低碳發展的關鍵支撐作用愈加凸顯。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加快綠色低碳前沿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為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持續強化綠色技術對綠色低碳發展的支撐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在充分總結綠色技術創新工作進展基礎上,對綠色技術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研究發布了《實施方案》,對未來3年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工作進行了系統部署。
問: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答:《實施方案》錨定2025年提出了主要目標: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主體進一步壯大,培育一批綠色技術領軍企業、綠色低碳科技企業、綠色技術創新領域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各類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創新活力不斷釋放,協同創新更加高效。綠色技術供給能力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基礎性、原創性、顛覆性綠色技術創新成果。綠色技術交易市場更加規范有序,先進適用的綠色技術創新成果得以充分轉化應用。綠色技術評價、金融支持、人才培養、產權保護等服務保障全面優化。綠色技術領域國際交流和對外開放持續深化。
問:請介紹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工作原則。
答: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既要充分考慮綠色低碳發展的現實要求,又要突出市場導向、強化體制機制建設,推動綠色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應用。《實施方案》提出了4項工作原則:一是目標引領,創新驅動。聚焦實現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目標,著力解決綠色低碳發展科技支撐不足的問題,把體制機制創新作為重要驅動力。二是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綠色技術創新中的主導作用,增強市場在配置資源和連接創新各環節中的功能,吸引創新要素向綠色領域集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綠色技術創新保障。三是研用并舉,突出應用。組織開展綠色技術攻關,增加綠色技術供給,加大綠色技術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推進創新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發展。四是壓實責任,系統推進。加強部門間配合,推動形成工作合力,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大對地方推進綠色技術創新工作的評估指導力度。
問: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要重點開展哪些工作?
答:《實施方案》從9個方面提出了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重點任務:
一是強化綠色技術創新引領。明確綠色技術創新方向,引導各類主體參與綠色技術創新。組織實施重點專項技術攻關,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關鍵核心綠色技術。
二是壯大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在培育綠色技術創新企業方面,主要是培育綠色技術創新領軍企業、遴選發布綠色低碳科技企業、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在加強創新平臺基地建設方面,主要是優化創新平臺基地布局,持續整合優化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綠色技術資源共享服務體系。在激發科研單位創新活力方面,主要是加大綠色技術創新成效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評優中的比重,繼續實施相關激勵政策,提高科研人員綠色技術創新積極性。
三是促進綠色技術創新協同。引導綠色技術創新企業、高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等主體與中介機構、金融資本等聯合,促進共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應用。發揮好綠色技術融資合作中心(原綠色技術銀行)在推進金融資源與綠色技術創新融合方面的協同作用,以及綠色技術創新聯盟對綠色技術推廣應用中的作用。
四是加快綠色技術轉化應用。根據區域綠色技術發展優勢和應用需求,布局建設若干國家綠色技術交易平臺,健全綠色技術交易平臺管理制度,提升綠色技術交易服務水平。適時遴選先進適用綠色技術,發布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加強目錄內綠色技術跟蹤管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加快綠色技術推廣應用。推動綠色技術首臺(套)裝備應用和產業化,加大政府綠色產品采購力度,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
五是完善綠色技術評價體系。加強綠色技術創新與標準化工作聯動,強化重點領域共性綠色技術標準制修訂。推動加快制定發布各領域綠色技術評價方法,建立綠色技術驗證服務平臺,為綠色技術創新和轉化應用提供定制試制、檢驗檢測、認證評價等服務。
六是加大綠色技術財稅金融支持。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主要是引導各類股權投資支持綠色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進一步擴大綠色技術領域創業投資子基金托管銀行范圍,綜合應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方式支持綠色技術創新。在強化財稅政策保障方面,主要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綠色技術創新成果推廣應用予以財政支持,落實有關稅優惠政策。
七是加強綠色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持續加大對對高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設置綠色技術相關專業的指導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政府聯合高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業共同實施綠色技術領域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培養專業、高效的綠色技術經紀人隊伍。
八是強化綠色技術產權服務保護。提高綠色技術創新領域專利、商標審查業務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建設綠色低碳發展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加強綠色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代理行為,組織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專項行動。
九是深化綠色技術國際交流合作。推動綠色技術“引進來”,積極引進境外先進技術、管理理念和商業模式,鼓勵外資投向綠色技術高端裝備制造。鼓勵綠色技術“走出去”,積極開拓先進綠色技術和裝備的國際市場,延伸綠色技術創新成果的領域和應用場景。
問:請問如何推動《實施方案》落實落地?
答:《實施方案》的落實落地需要各地區各部門共同努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堅持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要持續加大對綠色技術創新工作的統籌,充分發揮綠色技術創新部際協調機制作用,適時對綠色技術創新工作進行調度。
二是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區要加大對綠色技術創新工作的推動力度,結合實際細化完善各項政策舉措,制定相關行動計劃或實施方案。
三是營造良好氛圍。總結各地區綠色技術創新管理制度的有效模式,及時宣傳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積極組織開展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創新論壇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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