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貿易救濟局
【發布文號】商救濟進四局函〔2022〕45號
【發文日期】2022年12月26日
各利害關系方:
2022年1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2022年第3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調查。
立案公告發布20天內,耐特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耐特復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臺化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盛禧奧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地區工業總會等向調查機關提交了有關被調查產品范圍的評論意見,請求調查機關澄清本案被調查產品范圍不包括改性聚碳酸酯。本案申請人于12月21日提交《聚碳酸酯反傾銷案申請人關于產品范圍的澄清和說明》。
經審查本案申請書及相關評論意見,調查機關初步決定對本案被調查產品范圍澄清如下:
調查范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
被調查產品名稱:聚碳酸酯。
英文名稱:Polycarbonate,簡稱PC。
結構式:
物化特性:聚碳酸酯是分子鏈中含有碳酸酯基的高分子聚合物,外觀通常為透明的圓柱狀或球形粒子或固體粉末,具有抗沖擊強度高、加工性能好、透光率高、耐熱及耐寒性好等性能。
主要用途:聚碳酸酯可用于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諸多領域。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2)》:39074000。該稅則號項下改性聚碳酸酯不在本次被調查產品范圍之列。
各利害關系方如對上述澄清的被調查產品范圍有評論意見,可于本通知發放之日起3日內向調查機關提交。各利害關系方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評論意見的電子版本(含公開和保密版本),并根據調查機關的要求,同時提交紙質版本。電子版本和紙質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特此通知。
聯系電話:0086-10-65198474 85093410
傳 真:0086-10-65198172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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