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蘇政辦發〔2022〕73號 | 制發日期 | 2022-10-26 |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保障食物安全、資源安全和生態安全,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積極探索化肥農藥實名制購買、定額制使用(以下簡稱“兩制”),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按照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部署要求,探索開展“兩制”工作,有效管控化肥農藥使用,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促進農業持續增效、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加快建設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新時代魚米之鄉,在“扛起新使命、譜寫新篇章”中展現新作為。
到2025年,化肥農藥實名制購買常態化,定額制使用在規模經營主體中試點先行并逐步實現省域農業縣(市、區)全覆蓋。與“十三·五”期末相比,全省主要農作物化肥、化學農藥使用量均下降3%、利用率達43%,其中規模經營主體使用量下降4%,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取得明顯進展。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兩制”大數據平臺。按照“蘇農云”大數據平臺標準規范,構建化肥農藥產品、銷售、購買、使用信息全程可追溯體系,經銷商、購買人、購買量、使用人、使用量、使用地點及規模等上圖入庫、動態更新,實現全鏈條、閉環式、全方位智慧監管。(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打造實名制購銷渠道。加快推進線下銷售規范化門店建設,配備實名驗證電子設備、自助認證操作臺、無線小票打印設備等可追溯銷售終端,加大“店內碼”等農資產品電子標識應用力度,推行刷卡、刷臉等信息化購銷方式,打造化肥農藥零售新模式。進一步強化廠商直購、線上云購等的實名制管理。2023年,部分區域率先推進規范化銷售門店建設、實名制購買試點;2025年,全省基本實現實名制購買和規范化銷售門店運營管理。(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供銷總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探索推行定額制使用標準。分作物制定化肥農藥指導性定額使用標準,組織開展對縣域、規模生產經營主體的化肥農藥使用總量定額測算,探索建立以農田面積、種植作物確定化肥農藥最高購買量的監管機制,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照定額標準,科學使用化肥農藥。對縣域范圍內化肥農藥銷售量、使用量及重點區域、重點主體使用情況進行監測,建立年度監測統計結果發布制度。制定因自然災害、病蟲害大發生等特殊情況下的化肥農藥定額使用應急預案。(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農業生產精確管理。加快發展農業遙感和智能決策技術在作物生產上的應用,準確提取作物空間分布和種植面積,精準判別作物生長發育進程、營養元素豐缺、病蟲發生發展等動態,完善作物生產管理智能決策系統,提高專家系統和作物模型對肥料、農藥使用管理精度,加快發展基于病蟲害識別、作物營養診斷的精準變量施藥施肥技術,為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提供信息化技術支持。(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科技廳、省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普及科學施肥技術。提高測土配方施肥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廣水稻側深施肥、水肥一體化、種肥同播等技術,降低化肥用量,提升利用效率。實行有機無機肥結合、速效緩效肥配合、灌溉施肥耦合,積極創新輪作、間作等耕作制度,建設一批化肥減量增效示范區和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90%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農藥精準施用水平。健全農作物病蟲害監測網絡,建設一批省級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標準化區域站,推進智能化監測,主要病蟲草害預測預報準確率達到90%。加強重要病蟲草害發生規律研究,強化農藥有效性監測,推廣精確對靶噴霧技術和裝備,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綠色防控示范區和示范縣。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65%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研發綠色生產投入品與裝備。開發應用緩控釋肥、生物肥、水溶性肥、多功能肥等綠色高效新型肥料產品,以及生物農藥、殺蟲燈、性誘劑、生物可降解投入品等農作物綠色防控產品和技術,降低化肥和化學農藥依賴度。加快選育推廣抗逆抗病、優質專用、肥藥高效利用作物新品種。加強高效精準施肥施藥、環境控制技術及智能化裝備研發應用,降低化肥農藥用量、提升利用效率。(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建設綠色生態高標準農田。加強耕地質量保護,提升耕地基礎地力,減少作物高產對化肥的依賴。健全農田生態防護林、水土保持林、生態溝渠攔截網、退水循環利用系統,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建設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高標準農田。通過源頭減量控制、過程逐級攔截、養分循環利用、末端生態修復等綜合整治措施,控制和減少化肥流失。(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兩制”工作列入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兩制”工作技術專家組,制定工作方案,強化技術支撐,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舉措和時間進度。省農業農村廳要牽頭做好協調,加強宣傳引導,形成統籌推進、部門聯動、多方參與的良好局面,實現“兩制”工作常態化、減量增效科學化。(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供銷社、省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強化政策扶持,將“兩制”相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健全基礎數據管理平臺和統計監測機制,加大對綠色替代投入品的研發使用和綠色防控的支持力度,引導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加快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支持有條件地區逐步推廣化肥農藥集中采購、統一配供機制。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共同投入“兩制”工作。(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林業局、省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績效評價。建立“兩制”績效評價機制,從制度建設、實名制購買、定額制使用、使用強度、利用效率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監測評估,科學衡量“兩制”工作進程和水平,實行績效評價結果通報制度。加強評價結果應用,激勵更多主體自覺參與“兩制”工作。開展農田退水水質監測,科學評估“兩制”工作的生態環境效益,推動環境質量改善,提高水源地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化肥農藥經營、使用管理過程中的執法檢查,查處違法違規銷售和使用行為。(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文件自2022年1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6日。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0月26日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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