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關系方:
2019年4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新加坡、馬來西亞和日本的進口甲硫氨酸進行反傾銷調查,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304000項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現就該反傾銷案調查問卷發放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調查問卷分為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問卷、國內生產者問卷、國內進口商問卷三類(見附件),有關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時限詳見各問卷。
二、出口商或生產商應當按要求填寫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國內生產者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國內進口商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
三、本通知發出之日即為問卷發放之日,利害關系方應按要求在各問卷規定時限內如實填寫,并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況,調查機關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四、請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案件動態欄目(網址為http://trb.mofcom.gov.cn)或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http://www.cacs.gov.cn)下載問卷。各利害關系方在本次問卷發放或答卷過程如有疑問,可向本案經辦人員咨詢。
聯系人:黃東芳、馬琳
聯系電話:(010)65198746、65198477
附件: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2019年5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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